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安全生产
监管
执法
工作方案
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全区平安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标准平安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峻打击平安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准时消退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生产监管执法规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平安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平安事故,削减一般生产平安事故,各类生产平安事故指标把握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平安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到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支配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依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平安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规划编制方法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23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平安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催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规划任务分解
依据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那么,对危急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平安监督检查,依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平安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平安监督检查,原那么上组织1次平安执法检查。依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平安监督管理科28家;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平安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平安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平安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规划的顺当实施。
〔二〕细心组织,认真执行规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依据月度规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依据月度规划制定每周规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平安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工程、内容、方法和标准,预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预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平安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平安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准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急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支配每月到期必需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规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峻 查处平安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催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觉察事故隐患应当准时催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觉察违章行为准时订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准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规划进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平安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规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规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其次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峻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根本到达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根底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峻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峻、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大事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状况;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状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峻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状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状况;为劳动者供给个体防护用品,特殊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状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状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根底建设根本要求及自查状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留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缺乏,认真分析查找缘由,争辩白决的措施和方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标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动、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依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依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动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规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觉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赐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惩罚;问题严峻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状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依据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开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依据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状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催促执法规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动。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根底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支配、统一推动。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规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状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根底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状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规划落实状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状况纳入本年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依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平安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23〕35号〕要求,经争辩,确定于2023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平安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平安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平安生产根底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平安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催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平安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平安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根底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工程是否准时、照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照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状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规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扬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规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平安生产监察人员按规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状况总结,区安监局依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当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规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觉察的平安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峻、影响恶劣的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全部参与“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平安进展,依据国家、省、市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急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平安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平安水平为核心,实施平安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急化学品领域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急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急化学品平安许可管理和建设工程平安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急化学品平安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平安诊断工作,推动“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稳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急化学品平安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平安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