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5篇第一篇:平安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全面履行平安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平安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平安生产执法监察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2023年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开展观和平安开展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平安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陈武主席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标准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及全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效能;标准执法监察行为,纠正和制止平安生产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和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促进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主要内容(一)查处平安生产较大案件。主要是查处有关科室移交、转交和有关单位举报、上报的较大或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平安生产违法案件,对查处数额较大的举报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二)开展平安生产执法监察督查。督查县(区)按方案开展平安生产执法监察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在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平安生产执法监察情况。(三)对有关重点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在县(区)检查的根底上对局部重点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按照分级管理原那么,市安监局抽查6家中央在市、自治区(市)属企业的重点检查,县(区)根据工作实际,明确行业、企业监管重点。重点查处企业以下行为: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私采滥挖、非法违法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4、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5、瞒报事故的;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7、不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8、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参加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关处分。落实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今年,市安监局将对2023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平安事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2起以上的一般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