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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学校
常规
管理
达标
评估
工作方案
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2223)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2223)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23)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稳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评估原那么
(一)全面覆盖原那么。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那么。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到达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根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那么。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那么。学校常规管理表达标准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三、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梁根全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廷继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谭广淋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韦师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韦恒飞县教育体育局根底教育股股长
谭以XX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覃金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周立明县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韦初XX县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韦林县教育体育局党办主任
林木章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彩燕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黎正勇县教育体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根底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任:韦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员:王冬XX县区教育体育局根底教育股副股长
韦秋琴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兰珺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锦学县教育体育局根底教育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分工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2223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标准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2223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2223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2223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聚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2223年3月—5月。县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2223年3月,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2223年4月成立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体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2223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2223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2223年12月底或2023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体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体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平安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XX县区教育体育局
202223年7月2023日
第二篇: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
贯彻落实广西“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和组织评估验收工作,进而推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使我区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跃上一个新台阶,不断稳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评估原那么
(一)全面覆盖并突出重点的原那么。但重点在学校的软件建设,最终目标是实现每一项义务教育指标都到达常规管理标准,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二)分级负责的原那么。评估工作自下而上逐级开展,部门对本级评估过程与结果负责,重点在部门自评和学校交叉评估。
(三)学校长效性自评的原那么。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评估工作将是近几年中小学校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因此,要建立学校较为标准的,操作性较强的“以评促管、以评促建〞的长效机制,促进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步入科学、标准、实效的良性循环轨道。
三、评估机构
成立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工作的方案制定、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反响等工作。1
四、评估内容与方式
严格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法,结合参照我市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开展水平重点考核指标执行。
五、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安排
(一)学习宣传及学校对照标准标准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2223年6月—12月。
(二)指导学校各部门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时间为202223年6月—12月。
(三)学校及其各部门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及本部门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照自治区评估要求聚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区教育体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验收。时间为202223年12月—202223年2月。
(五)区级评估阶段,学校在自评达标的情况下,向XX县区教育体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验收,区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评估小组深入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时间为202223年3月—4月。(区督导室牵头、局各部门配合,学校实施。)
(六)区评估领导小组及时向受评学校反响评估结果,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时间为202223年5月—6月。(区督导室牵头、局各部门配合,学校实施。)
(七)市级评估阶段。区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我区各校的达标情况,适时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做好各项迎接市级交叉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时间为202223年6月—7月。(教管办牵头,局各部门配合,学校迎检。)
六、区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政教处。对照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校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提供相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指导与检查学校做好自评与迎检工作,联合区教育督导室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负责组织迎接市级交叉评估与自治区级验收等工作。
校长室。对照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做好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牵头分批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协助教管办做好迎接市级交叉评估与自治区级验收等工作。
教导处。对照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深入学校指导做好教育教学、科研与教师培训等工作,配合并参与区本级评估与迎接上级评估工作。
总务处。对照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仪器设备的添置、维修、报损管理,校园建设的落实,评估后勤保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等工作。
第三篇: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工作总结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评估工作总结
受检学校:卖酒苍院小学
根据县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