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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镇
土地税
普查
工作方案
城镇土地税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区城镇土地实际使用状况,摸清土地使用税的税基数据和资料,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要求
(一)摸清全区税源底数。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根本目的在于对全区辖区内所有应税单位进行彻底清查,摸清全区税源底数,全面掌握全区税源分布状况及构成,清理各种漏征漏管户,堵塞税收管理漏洞,真正做到应收尽收。
(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相对稳定,近年来已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局部。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将摸清全区应税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等情况,建立起我区准确的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从而强化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形成相对稳定、固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二、普查范围
在区范围内使用(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纳入这次普查的范围。前款所称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普查方法
(一)成立普查机构。区政府成立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区普查工作;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具体实施普查工作。
(二)全面实地排查。以街镇为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管辖区域内使用(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人员要对辖区内的土地使用(占用)情况认真普查,逐户发放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表,确保普查全面到位。
(三)搞好部门配合。为确保此次普查的质量和实效,各街镇、村居、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具体包括:各街镇负责本次普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级国土部门负责及时向普查小组提供需核实确认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权属资料,并做好应税土地面积确认的技术保障;各部门、街镇、村居负责提供土地(房屋)出租有关资料;地税部门根据上述资料,进行信息比对,确定应税土地面积,并做好税款清缴工作。
(四)强化后勤保障。由于本次普查工作人员多,时间长,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为普查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普查步骤
普查自2023年3月1日至4月底,分宣传培训、集中普查、普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1日—3月7日)
区政府成立以各综合治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各街镇成立不少于10人的普查小组;区政府组织全区普查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位普查人员了解普查内容、工作要求、相关政策及报表填制;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普查阶段(3月8日—4月20日)
各街镇普查小组,对全区所有土地使用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普查摸底,摸清底数。各街镇普查小组按照所属街镇的行政区域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逐户发放普查表,做好发放登记,并要求被普查人三日内将填写完整的普查表送回普查小组。对不配合或干扰、阻挠普查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普查人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街镇领导进行处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可同时告知所属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三)普查总结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集中普查阶段结束后,各普查小组要把普查的结果,分类汇总,填制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台账(电子表格),并结合普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强化管理的意见、建议,于4月30日前报送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普查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普查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吴承丙区长任组长,孙斌副区长任副组长,财政、地税、国土等综合治税部门负责人及各街镇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普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等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分局,具体负责日常普查工作。
(二)加强数据比对,提升管理质效。把税源普查和组织收入、清查漏管户、加强日常征收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普查工作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对普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未纳入管理的业户及时纳入正常管理。对税款缴纳存在差异的,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及时补征税款,并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强化工作督查,严格工作责任。区政府成立由财政、监察、督查部门参加的督导组,对各街镇普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编报假材料或拒绝、阻挠普查和玩忽职守、授意、指使伪造失真资料,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开展普查的,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设立鼓励政策,严格兑现奖惩。对通过本次普查新增的土地使用税及房屋、土地租赁新增税款,按照新增区本级收入的80%奖励各街镇。对普查中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内容总结
(1)城镇土地税普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区城镇土地实际使用状况,摸清土地使用税的税基数据和资料,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普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要求
(一)摸清全区税源底数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相对稳定,近年来已逐渐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