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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市环境
第三
战役
工作方案
城市环境第三战役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迅速解决社会各界和广阔市民关注的城市环境脏乱问题,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以棚改路改、裸土地面硬化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一、二战役根底上,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实现“中兴〞战略为目标,以解决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收集清运体系不完善、城市容貌秩序乱等问题为重点,通过全市发动、市区县(市)联手、社会广泛参与,举全市之力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迅速改变城市环境脏乱局面,打造干净、整齐、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整体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原那么
(一)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以治脏、治乱为重点,集中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扮靓城市环境。划分不同城市管理区域,实施分级、分类整治和管理,提高对中心XX县区、重点区域、出入城口、江河沟岸及政务、商务、旅游3个通道的养护作业和管理标准,消除背街背巷、城中村卫生死角,实现中心XX县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质量提档升级,偏远区域标准达标。
(二)统筹规划,坚持标准。发挥规划先导作用,树立现代大都市的规划理念,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在对城市容貌形象整体设计、优化管理作业流程的前提下,全面实施城市环境整治和管理,做到整体规划与专项整治相统一,单体景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养护作业与系统管理相匹配,日常管理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三)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强化市级宏观调控和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各区、县(市)的城市环境管理主体作用,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市容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同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城市环境管理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
(四)长效管理,全民参与。在实施市容环境整治改造的同时,努力实现建管的有序衔接、有机结合,强化城市环境常态化管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稳固整治成果。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想,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商家业户、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整治管理,通过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环境整治成果,培养广阔市民的归属感,提升整体文明素质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三、整治任务
(一)以治脏为重点,打造干净城市面貌
重点强化XX县区、县(市)城关镇街路、旅游景点、广场、绿地、出入城口、江河沟岸、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清扫保洁和垃圾管理。
1.集中清理垃圾
集中清理背街背巷、居民庭院、出入城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江河沟岸等区域积存的垃圾堆、残土堆、污物,重点解决江河沟岸存留垃圾,出入城口清扫保洁有盲点,边石、树池、墙根不净等问题。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到达无三堆、无散袋垃圾;出入城口到达路面净、无废弃物,两侧边沟、路基无垃圾积存;江河沟岸到达护坡、堤岸、滩涂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实施清扫保洁分级管理
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和作业,按照不同区域,实行不同作业标准,重点解决XX县区街路清扫与保洁衔接有空隙、清扫时间不合理、街路清扫保洁不到位、重点区域作业标准不高等问题。将清扫保洁作业按照不同标准划分为3个级别管理作业区域,其中,主干街路、重点区域、重要通道、出入城口、XX县区内江河沟岸为一级清扫保洁区域,实行“两扫全保〞,第一次清扫从清晨3:30时开始,6:00时结束,第二次清扫从下午13:00时开始,14:00时结束,每次清扫结束即开始保洁作业,夏季保洁至晚23:00时,冬季至晚22:00时,保洁频次到达每半小时1次,清扫保洁标准到达“七净五无〞,机扫率争取到达50%;XX县区次干道、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为二级清扫保洁区域,实行“一扫全保〞,清扫从清晨4:30时开始,7:30时结束,清扫结束即开始保洁作业,保洁至晚22:00时,保洁频次到达每1小时1次,清扫保洁标准到达“六净四无〞,机扫率争取到达20%;XX县区外江河沟岸段、近郊农村、出入城口沿线村屯为三级清扫保洁区域,实行“一扫重点保〞,清扫从早7:00时开始,9:00时结束,对重点部位全天保洁至晚21:00时,保洁频次到达每2小时1次,清扫保洁到达“四净三无〞。
按照市城市管理目标考评方法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要求,加大对实施市场化、内部承包环卫作业区域和作业主体的日常检查和考核,以及作业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划拨的作业经费及个人收入挂钩,做到奖罚清楚。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哈工大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3.完善垃圾收运体系
解决垃圾收运不及时、垃圾滞留时间长等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推进中心XX县区垃圾不落地、非中心区域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工作,采取居民定时定点投放、专业人员定时收集、专业部门按时清运、固定垃圾存放地点、限定垃圾滞留时间等方式,重点对现有垃圾压缩转运站辐射范围内的居民区设置小型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居民定点定时投放垃圾,由专门收集人员用运输机械定时将垃圾容器内的垃圾倒运至垃圾转运站进行压缩运出;对压缩转运站辐射范围以外的居民区设置大型垃圾收集容器,由专用倒运车定时将垃圾收集容器内的垃圾倒运至区域内的压缩车内运出;非袋装化收集区域,按照1000米半径为1个区域设置移动式垃圾压缩转运站,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垃圾转运和站点管理,城管部门负责运出;临街散袋垃圾收集,由各区、县(市)配置小型散袋垃圾收集车辆,街道办事处定时上门巡回收集。一类区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滞留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重点区域内市民、游人丢弃物随丢随检;二类区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滞留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三类区域散袋垃圾在街面滞留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垃圾到达定点定时收运,无乱堆乱放。垃圾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垃圾站点到达干净整洁标准。落实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垃圾管理责任主体,统一纳入城市垃圾收运体系,增设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站点,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收运。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二)以治乱为重点,净化城市空间环境
重点整顿广告牌匾、占道设施、街面秩序,打造有序环境。
1.整治广告牌匾
对市区277条街路、13个重点区域、10个出入城口和各县(市)主干街路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和标准。全面撤除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楼顶户外广告;利用自管楼体设置的破坏建筑风格的户外广告;权属人弃管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遮挡采光窗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依附历史建筑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不与人行天桥结合的跨道路设置广告设施;违规设置在道路、桥梁、绿地及各类公共设施的落地灯箱广告、单立柱广告和杆体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的建筑物外立面牌匾设施;废业商家牌匾;大版面发布商品菜单和经营工程的牌匾标识和一店多匾;悬挑式灯箱(旗、幌);整治标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楼顶设置的名称标识和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维修整饰蒙尘、破损、缺字和线缆脱落的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
对区域广告牌匾进行风格定位和整体设计,对广告牌匾的形式、规格、材质、式样和画面色彩进行系统设计,使户外广告牌匾画面清晰,发布内容无不良影响,视觉上具有融入性、欣赏性和艺术性,与依附的建筑物、车体及周边环境统一协调,充分表达文化内涵和城市符号。
加强广告规划管理,根据区域功能,设立广告禁设区、限制区、准设区等不同管理区域,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设置在城市桥梁、公园围栏、基建工地围挡等设施上的广告严格审批手续,原那么上不予审批商业广告;对经过审批的广告予以保存,按照要求进行标准达标,期满后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除。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整治占道设施
对8区、开区、区及县(市)城关镇各类公共设施及占道设施进行标准整治。
(1)清理整顿各类占道设施。清理整顿由无照经营衍生的以贩卖蔬菜、水果等为主的各类铁皮房、板塑房以及占用人行道的车载房、棚架、固定摊床等违章占道设施;清理标准占用桥下空间擅自设置的各类构筑物和设施;清理整顿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杆体、桩、链和有人值守 亭、商亭以及闲置弃用的站台、路牌、ic磁卡 亭等占道设施;组织发动产权或管护责任单位对破损、陈旧的各类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整饰和提档升级。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公共设施产权或管护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清理标准占道市场摊区。对自发形成的市场摊区进行整合标准,清理固定设施,查处下道经营和外溢经营,严禁提前入市和延时经营,治理脏乱问题。对到达标准化标准的予以保存,对管理不力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撤销。
加强市场摊区管理,在XX县区划定禁设区域,控制总量,明确卫生保洁标准,逐步实施退路进厅。通过试点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实行监管包干落实管理责任,采取不达标就撤销摊区等硬性措施进行标准整顿,确保市场摊区到达设置标准、全程保洁、按时开闭、设施规整、经营守规、消除污染、环境整洁的标准。
牵头部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3.整治街面秩序
按照行商入市、坐商归店的总体要求,采取标准疏导和清理取缔相结合的措施,疏导流动、无照商贩进入周边市场摊区合法经营,取缔所有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停放三轮车行为;清理整顿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摆乱设、乱贴乱画等“八乱〞,净化城市空间。
划定重点区域,将一、二类街路及其辐射区域和商业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宾馆场馆、窗口部位等区域划定为重点区域,加大人员投入,进行集中严格管控。
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管理和执法人员分布在责任区域内,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巡视检查,增加巡视频次,主要街路、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每半小时巡视1次,其他区域每小时巡视1次,各类问题从发现到处置解决不超过半个小时,实现街面环境秩序常态化管理。
牵头部门。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三)以扮靓城市为目标,整体提升城市品位
重点实施楼体美化、灯饰亮化、园林绿化三大工程,提升城市形象。
1.楼体美化
对市区政务、商务、旅游3个通道涉及的20条城市景观街路、10个重要景观节点、2个出入城口以及路改等重点工程周边、县(市)城关镇主干街路主要临街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整治改造。对临街褪色、脱落、斑驳的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粉刷;对临街蒙尘、污垢的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进行清洗;对位置重要、景观影响度较高的临街建筑楼体,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增加屋顶造型,立面点缀欧式符号,到达符合区域特色、复原建筑风格、表达城市风格、整体美观协调的标准;对临街单位、商家门前踏步、扶手、栏杆、门脸等设施进行整治修缮。
牵头部门。市整治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哈物业供热集团,各区、县(市)政府,开区、区管委会。
2.灯饰亮化
市区围绕政务、商务、旅游等主要通道和主干街路、重点区域以及交通节点、主题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