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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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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 保障 审批 工作方案
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镇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切实把城乡低保审批权限接好用实,全面提高公共效劳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便利群众〞的目标要求,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连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标准有序、效劳优质高效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那么; 2.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那么; 3.坚持精准施保、统筹兼顾原那么; 4.坚持公开透亮     、公正公正原那么。 三、承接权限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3〕33号〕文件要求,由镇村〔社区〕行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严格落实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及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备案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依据市低保审批权限下放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权责全都。 〔一〕镇公共效劳中心职责:受理辖区内常住农业〔非农业〕户籍家庭提出的城乡低保申请;组织人员按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指导辖区内村〔社区〕挂念开展城乡低保调查评议有关工作,对村〔社区〕协办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负责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复查复审、定期核查、有效期管理、动态管理、数据统计汇总、档案管理、城乡低保系统信息录入更新、城乡低保政策宣扬询问、来电来访和信访举报的查实答复等相关工作。 〔二〕镇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组长、包组干部职责:负责依据政策规定对所包村〔社区〕低保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家庭人均纯收入;组织村〔社区〕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形成评议结果;按要求参与镇政府审批会议,公正公正发表审批意见,确保镇政府审批结果客观精确     。 〔三〕村〔社区〕职责:挂念镇政府做好主动觉察报告、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城乡低保政策宣扬等有关工作。 五、审批流程及资金发放 〔一〕申请受理 凡我镇常住农业〔非农业〕户籍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农村〔城市〕低保标准的,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由户主向镇公共效劳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托付村〔社区〕申请。申请人申请有困难或无行为力量,由其监护人或村〔社区〕挂念,代其向镇公共效劳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照实申报家庭根本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财产及支出状况,供给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并对所申请事项进行声明承诺,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托付书?,授权镇政府对其家庭财产、收入状况进行调查,申请人与低保经办相关人员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照实声明。 〔二〕调查评议 1.入户调查。镇公共效劳中心受理申请后,由镇包村〔社区〕领导、镇包村〔社区〕组长、镇包组干部、村〔社区〕干部、镇民政专干组成3人以上调查小组,在镇包村〔社区〕领导的组织下严格依据政策规定,对申请人家庭根本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大额支出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填写?城乡低保申请对象入户调查表?。严格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那么,确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客观、真实、精确     。 2.信息核对。镇公共效劳中心在每月10日之前将全部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户的家庭成员信息填入?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表?,书面托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新申请对象和在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在收到核对结果后由镇公共效劳中心进一步完成入户核实。 3.民主评议。调查、核对、收入核算结束后,由镇政府包村〔社区〕领导在村〔社区〕挂念下,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各村〔社区〕成立以镇包村〔社区〕领导为组长,镇包村〔社区〕组长、村〔社区〕书记〔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民主评议小组人员经村〔居〕民户长会议或镇、村〔社区〕、组提名推举,镇政府确定产生。评议小组成员由镇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疏村〔居〕民状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30—40人,其中村〔居〕民代表比例要到达2/3〔20—27人〕。各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必需报镇公共效劳中心备案。 每次民主评议会议随机从评议人员数据库选取确定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人数不得少于2/3(20—27人),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于参会总人数的2/3(13—18人)。 民主评议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陈述申请理由;2.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质询;3.调查人员介绍入户调查状况,评议小组成员对调查人进行质询;4.评议小组依据入户调查状况、收入核算状况、家庭实际状况等进行评议;5.评议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当场唱票并宣布投票〔举手表决〕结果;6.参与评议人员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三〕审核审批 1.审核审批。民主评议结束后,由各村〔社区〕负责将汇总资料报镇分管领导审核,镇分管领导对村〔社区〕评议环节的操作程序、全部申请人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调查结果及上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提交镇政府主要领导,镇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由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组长、村〔社区〕主任、民政专干等成员参与的审批会议,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类别。对于不予保障的对象,由镇公共效劳中心书面送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 2.公开公示。镇公共效劳中心将审批结果反应各村〔社区〕,并在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有条件的可通过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能供给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提出合理理由的,镇公共效劳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异议人书面反应核查状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确定为保障对象,颁发?省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通过审批的次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镇公共效劳中心对低保工作相关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的,要进行单独登记,并报送市民政局备案。 〔四〕上报备案 镇公共效劳中心将低保资金申请报告、低保发放承诺书、低保发放花名册、低保发放汇总表、低保变动汇总表、公示表、公示影像资料、审批会议记录、?市镇低保经办人员、基层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状况备案表?、?市镇单独施保人员备案表?、?市镇享受低保重点核查人员备案表?等,当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资金发放 镇公共效劳中心每月30日前以镇政府文件向市民政局申请下月低保资金,由市民政局依据镇政府的申请,通过惠农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每月10日前将低保金统一发放到保障对象惠农资金一卡通专用账户。 六、档案管理 镇公共效劳中心要建立健全低保对象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一〕纸质档案。填写低保申请审批表,完善申请书、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托付书、困难状况证明、入户调查表、核对报告、评议与公示记录、审核审批意见及其它相关证明,相关表格要求填写标准、完整并统一归档。依据“谁审批、谁存档〞的要求,妥当保管好申报审批档案、台账和报表。 〔二〕电子档案。以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根底,低保受理、审核、审批都要同步完成系统操作。镇公共效劳中心在资金发放前一个月的30日前按要求完整精确     地录入低保家庭信息、救助状况及审核审批意见,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信息全都。 七、备案管理 镇公共效劳中心结合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审批状况,对各村〔社区〕报送的低保评议材料进行审查备案,依据审查状况向各村〔社区〕反应意见,对办理程序不合规、对象认定不精确     的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政策精准落实。 八、动态管理 〔一〕低保对象实行有效期管理。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二类对象有效期为两年,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三、四类对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镇公共效劳中心要通过媒体、网络、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即将到期低保对象进行公告,有效期满后需连续享受低保的困难家庭必需重新申请,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 〔二〕低保对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低保对象要定期向镇公共效劳中心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状况。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二类对象半年报告一次,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三、四类对象每季度报告一次。不按期报告的,暂缓发放低保金,连续两次不报告的,取消低保资格。 〔三〕低保对象实行定期核查制度。镇公共效劳中心依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状况进行定期核查。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类保障对象每年核查一次;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二类保障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农村三、四类保障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对在有效期内家庭收入发生明显变化的保障对象要准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填写?市镇城乡低保对象定期核查表?并存档。 〔四〕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制度。新增、停发、提标和降标的城乡低保对象按月审批。镇公共效劳中心在审批结束后要书面送达?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停发〕告知书?,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再行办理续发、停发、增发或减发手续。 九、监督绩效 〔一〕信访核查。镇公共效劳中心和各村〔社区〕要健全完善举报核查制度。对接到的投诉举报,逐一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准时向举报人反应核查结果。对于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严峻 处理。 〔二〕实行“三公开〞制度。镇公共效劳中心和各村〔社区〕要坚持政策公开、资金公开、保障对象公开,建立统计报表制度、信息反应制度、热线 制度。完善面对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在镇、村〔社区〕、组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抽查检查。镇公共效劳中心随机抽查核实各村〔社区〕评议最低生活保障的结果,并对各村〔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资料进行检查,严防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绩效考核。镇公共效劳中心实行年终绩效评价的方式,对各村〔社区〕低保工作成效进行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将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占有确定分值。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公共效劳中心要全力做好审批权限下放运行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查。镇包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组长、包组干部要认真落实包村〔社区〕包组责任,切实将低保审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谁包村(社区)、谁负责、谁落实的责任机制,认真履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相关职责,确保低保审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各村〔社区〕主任是低保审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必需明确社会救助工作专干,特地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及政策宣扬,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二〕强化监管,严峻 纪律。镇公共效劳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标准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严防消逝“人情保、政策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各村〔社区〕要严格依据方案规定,认真落细权限运行各环节要求,不得自定政策、减化步骤、降低标准。对不严格执行低保政策而造成不良影响,失职渎职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兜底保障,有效连接。各村〔社区〕和包村〔社区〕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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