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垃圾
运输车
综治
工作方案
垃圾运输车综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23年7月起,对全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进行综合治理,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谋划、强化管理、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着力解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标准,标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规模运营、科学管理。
二、工作目标
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集中时间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治理,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程度降低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违法率。通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健全我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机制,增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自律性、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上半年
五、责任划分
本次治理工作已纳入区政府2023年绩效考核。各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坚持标本兼治、严管严控,抓好建筑垃圾源头和道路运输环节的整治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深入落实。
(一)区XX县区交通管理办公室为本次专项治理协调督导单位
1.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督导检查评比工作;
2.协调各相关单位对违法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3.组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二)区城市管理局
1.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和营运车辆进行审查;为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核发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效劳许可证和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许可证。负责建筑垃圾营运车辆运输时间、行驶路线、倾倒地点的核定和准运证件的办理;
2.组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办公室,筹备联合办公事宜;
3.确保垃圾清运车辆驶出建筑工地时,车身整洁、不超载、密闭运输;
4.负责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和治理重点;
5.按照市里有关要求,设置1—2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并负责日常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收费标准,防止恶意竞争;
7.设立24小时值班 ,及时受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和咨询。
(三)区行政执法局
1.建立补偿机制,通过对污染路面的责任方依法处分,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有偿清运,逐步畅通补偿渠道;
2.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高尖装载、沿途抛撒、轮胎带泥、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3.查处辖区内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取缔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四)规划分局
协助区政府完成垃圾消纳场设置任务,协调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
(五)区城建局
1.对辖区内开工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的核实、登记、备案;
2.监督建设、施工方使用有清运资质的车辆清运建筑垃圾;
3.管理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拆迁现场及垃圾清运,催促有关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档、标示,抓好降尘、及时清运;
(六)区数字化指挥中心
加强数字化监控,及时发现无牌照、带泥上路及未密闭的车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
(七)交警二大队
交警二大队为建筑垃圾道路运输环节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收缴“黑车〞;负责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生产平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负责车辆平安检查,对拟改装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平安状况检查,不符合改装标准的不予受理改装申请;
2.负责对已改装合格车辆进行登记入户,并办理特种车辆行车证;
3.建立gps监控系统,对安装有接收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优势,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查处通报;
4.负责检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牌、证、照是否齐全合法,车辆驾驶室顶部应安装具有夜间亮示功能的顶灯,说明车牌号、建运号、监督 等;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驾驶员的资格审查;
5.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每周向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违章查处情况;
6.加大执法和巡查力度。对超速、超载的司机及车辆,严格执罚。
(八)各街道办事处
协助上述职能部门做好此次整治工作。
六、治理方法与措施
(一)联合检查严格管理
成立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在垃圾运输车辆的重点违法时间段内,对辖区内所有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区城市管理局每周通报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信息。实行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违法情况季度排名评比制度,对排名屡次靠后的企业,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清运资质。
(二)落实责任严格处分
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有关制度。对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期间造成城市道路污染扬尘,依法依规进行制止和处分。
(三)提高标准标准统一
建筑工地出入口的道路硬化率、冲洗设备设置率到达100%;建筑垃圾运输业资质认证率到达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四统一〞到达100%;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标准。随车携带证照齐全,遵守交规;车容整洁,无抛撒遗漏、无扬尘、无装载高尖;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按规定地点装载、倾倒。
(四)严打违法处分违规
对非法从事建筑垃圾营运的“黑车〞,依法查处,并追究车主责任,对违规违法的司机从严处分。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强化依法严管。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分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撤消证照的一律撤消,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
(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要及时上报。
(三)严格问责,提高效能。启动问责机制,对综合治理期间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职能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问责。
(四)总结经验,加强反响。实行每周一报制度,各相关单位每周一10:00前将上一周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于16:00前书面上报区交管办。
内容总结
(1)垃圾运输车综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整治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23年7月起,对全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进行综合治理,特制定实施方案
(2)2.监督建设、施工方使用有清运资质的车辆清运建筑垃圾
(3)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按规定地点装载、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