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地税系统工作方案(共6篇)第一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在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中创先争优〞和市局“打根底、促标准、提效率、求创新〞征管工作的要求,围绕在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中创先争优,充分履行地税部门职能,推进管理转型升级。求新、求变、求开展,不断强化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纳税效劳,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激发税干的创新活力,提升创新各种水平。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创新工作工程的领导,确保创新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创新工程的工作质量,成立创新工作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各种工作规划、重大工程的筹划和决策;工程的立项、可行性的调研、工程确实定;精心组织工程开发、工程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制定创新工程的工作目标、分解任务、方案;制定工作措施,组织评审和申报上级验收;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业务和技术保障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业务和技术保障组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工作课题的技术支持,解决创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难题。三、方案、步骤第一阶段。选点、立项,各单位在创新工作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税干的主管能动性,要鼓励税干积极参与创新,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在选点创新时,要勤思考,善于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业务上的缺乏,倡导立足实际抓创新,厉行节约搞创新。第二阶段。论证申报阶段(2023年5月20日——6月31日)。各分局、机关各股室,根据创新工作的要求,至少确定一个创新工程,上报立项可行性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课题组人员名单、预算等资料,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学习创新工程进行梳理整合,确定创新课题,上报市局审批。第三阶段。实施和考评阶段(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根据市局的安排组织各课题组实施工程创新工作,并狠抓工程的实施和督导,对完工的工程组织初审,申报市局验收。第四阶段。申报推广阶段(2023年1月1日起)。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完工的工程申报市局验收的各项工作,对已通过市局以上单位认定的创新工程,重点抓好推广应用工作,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稳固和提升创新工作成果,全面推动我县地税事业科学开展。四、工作要求创新工程工作是现代化分局建设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实现省局提出的“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和市局“打根底、促标准、提效率、求创新〞征管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