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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家海洋局
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
清查
工作方案
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附件
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23)2号),国家海洋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原那么和目标
国家海洋局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标准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那么,组织开展全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根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到达产权清晰、账实一致、账账一致的目标。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根底。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根底数据库,充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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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标准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国家海洋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局本级、局机关)。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声(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吴平
成员:王斌、李东旭、孙春季、赵凤东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指导全局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全局重大资产的核实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局财务装备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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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吴平副主任:孙春季
成员:王慧君、仲崇峻、熊志强、王力然、时金玲、付耕洋、张智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开展全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法人代表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监察、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局机关资产清查工作。局人事司:审核机构情况、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局财务装备司:起草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局本级资产清查工作,审核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核实申报材料,负责与财政部沟通,对下属单位进行政策解答。
局直属机关纪委。对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方法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海洋局部署,组织本单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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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清查工作,将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及时报送国家海洋局。资产清查“账面数〞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清查数〞应如实反映单位资产情况。
(二)委托管理的资产和出租出借资产原那么上要进行实地盘点,特殊情况下可通过函件形式由被委托方、承租(借)方代为盘点。
(三)清查出的基建工程中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本钱后再进行调整。清理出长期无偿占有使用的设备如船舶、飞机、船载设备、机载设备等,假设属于国家海洋局系统内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出资并登记固定资产的,原那么上由出资方提出资产调拨申请,双方出具书面意见,按照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无偿划拨手续。清理出属于出租出借性质的资产,未经办理出租出借审批手续的,须按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补齐材料,报国家海洋局或财政部审批,出租出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四)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家海洋局、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五)资产清查结果确认后,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规定的权限上报资产清查核实申报材料(三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汇总上报),由国家海洋局按程序予以申报核实批复,其中三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根据局批复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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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予以细化批复。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海洋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根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3年2月-3月)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全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发动会。
3、召开全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布置会(含三级单位),具体布置资产清查工作,讲解资产清查政策、清查核实方法、报表编制说明、填报口径以及系统操作等。
(二)实施阶段(2023年3月-9月)
1.各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清查结果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国家海洋局(三级单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至二级单位,二级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至国家海洋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相关证据证明(比方盘盈情况说明,盘盈价值确定依据,盘盈应收账款对方单位询证函,盘亏、毁损、报废等损失专项说明,赔偿责任认定及说明,技术鉴定证明和经济鉴证证明等)、资产清查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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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核实申请表等。
2.审核资产清查结果。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7月底前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2023年8月底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将按照属地原那么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3.开展清查核实工作。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规定的需要报送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到确认的资产清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上交资产清查核实申报材料(其中三级单位由二级单位审核汇总上报),国家海洋局审核后,按规定权限审批或上报财政部。资产清查核实申报材料包括清查核实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核实申请表、相关证据证明。财政部将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2023年10月-12月)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并将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于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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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国家海洋局。
国家海洋局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清查核实情况,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那么,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国家海洋局为系统的使用提供了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资产清查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按时完成
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发动,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委托管理资产、出租出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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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获得财务竣工决算批复资产的清查方案,并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三)认真研究,妥善处理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方法,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盘盈、损失、挂账资产处理方案,最大程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清资产账目,摸清资产家底。
(四)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
1.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
2.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3.2023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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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单位参考格式)
根据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xx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根本情况
包括单位性质、财务隶属关系、资产管理部门或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单位人员情况、预算收支情况等根本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3.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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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原因分析。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证明材料。
(四)经xx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五)单位申报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处理预案。
四、本单位存量资产状况
(一)综述,资产xx,负债xx。
(二)流动资产xx,其中库存现金xx,银行存款xx,财政应返还额度xx,存货xx,往来款情况xx。
(三)固定资产xx,
1、土地xx,房屋xx,其中办公用房xx,科研用房xx,员工宿舍xx,其他xx;
2、飞机xx,用途xx;
3、船舶xx,其中科研用船xx,主要用途xx;执法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