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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民法典
学习
宣传工作
方案
2023年司法局民法典学习宣扬工作方案
2023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心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其次十次集体学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根底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化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扬、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化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23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在中心政治局其次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扬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支配,把民法典学习宣扬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支配,结合本系统实际,接受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效劳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那么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舞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扬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
二、切实推动普法宣扬
(六)宣扬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扬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育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力量。(责任单位:市委宣扬部、市司法局)
(七)深化推动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扬。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扬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扬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扬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化推动民法典新闻宣扬。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扬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那么精神,准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扬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扬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扬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扬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效劳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扬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全都、不协调,不利于标准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标准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准时订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需依据法定的范围和界限,标准行政许可、行政惩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确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疼惜、人格权疼惜、学问产权疼惜、生态环境疼惜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准时总结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争辩,准时觉察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疼惜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疼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精确 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效劳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救济、司法救助等工作,关心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冲突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动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争辩。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争辩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争辩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供应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效劳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冲突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力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任凭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疼惜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状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催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特地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悟在中心政治局其次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力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那么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公正、自愿、公正、诚信等根本原那么,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公正、疼惜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根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扬教育,引导宽敞人民群众深刻生疏到民法典既是疼惜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需遵循的标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化有序推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动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预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扬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扬实施状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扬实施状况开展催促检查,准时觉察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催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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