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干部调整工作方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在进行综合研判根底上,经过充分酝酿,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形本钱次干部调整工作方案。一、总体考虑三个内设机构因机构改革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四个乡镇司法所及公证处等股级单位因人员调离等原因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根据股级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县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暂行方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提出对局部股级干部进行调整的意见,并将意见向局长、党组书记同志汇报。经班子成员酝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根据机构三定方案和股级岗位缺岗情况,行政编制确定免职4个,补充正股级职务岗位6个,调整1个;公证处因原主任辞职,出现正股级岗位空缺,确定免职1个,补充正股级职务岗位1个,形成干部调整工作方案。二、干部调整方案本次干部调整共涉及12人。其中,行政编制免职3人;提拔6人;交流调整1人(免去原职务调整新职务1人)。事业编制免职1人;提拔1人。具体情况如下:(一)免职4人,因机构改革科室合并撤销,行政编制免去基层科科长职务、免去宣传科科长职务、免去刑罚执行科科长职务。事业编制免去公证处主任职务。程序方法。由局政治处提出免去基层科科长、宣传科科长、刑罚执行科科长、社区矫正科科长职务及公证处主任职务的工作意见,形成初步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向局领导报告,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通过后,填报空缺职数使用审批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形成正式的工作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干部免职请示,报县组织部审批。县组织部经过审核,进行批复。局党组作出免职决定,下发免职文件。(二)提拔1、政治处副主任(正股级)2、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正股级)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①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②应当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③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违纪问题;④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⑥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⑦其他应具备的资格。选拔范围:选拔范围为局机关编制全体公务员。程序方法: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推荐会,由全体机关干部、局班子成员、各基层部门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推荐。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由分管领导或干部(人事)科室负责人说明推荐职位、推荐数量、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票。会议推荐结束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为参加会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