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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粮食
清仓查库
工作方案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118号)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为全面查清全县县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全县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x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顺利实施,现根据2023年XX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六x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x县实际,制定2023年x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x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县政府办副主任)
x(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x(县发改局副局长)
x(县监察局副局长)
x(县财政局副局长)
x(县审计局副局长)
x(县质监局副局长)
x(县统计局副局长)
x(县粮食局副局长)
x(县农业局纪检组长)
x(中国农业开展银行x县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案件核查组、资料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县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本县清仓查库工作;二是汇总自查结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三是协助市级工作组开展普查工作;四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上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县2023年3月末县储藏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标准,以及轮换、销售方案等资料。县农业开展银行负责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23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并分解,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地方储藏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地方储藏粮和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和账务处理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重点检查账实、账账是否相符,帐务处理是否合规等。对利用农业开展银行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藏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藏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地方储藏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23年度地方储藏粮轮换方案执行情况,包括轮换方案下达是否标准,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方案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2223年和2023年地方储藏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承储企业。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2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调查。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23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根底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催促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县级自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那么,对本县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各阶段的检查方法,按照2023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23年3月15日前成立县级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县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根据国办发(2023)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备案。
3、发动和培训。2023年3月上旬,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23年XX省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2023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届时,县有关部门按市领导小组下达的培训名单组织培训。2023年3月中旬,县级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发动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那么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对散装储存的粮食,要制作特制大容量器,并配备深层扦样器。对需要熏蒸杀虫处理的粮食,要提前安排,务必于2023年3月22日前熏蒸结束,并及时开仓进行通风散气,不得影响清仓查库工作。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标准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对不能配置散粮自动秤的库点应提前将粮食定额打仓,以备检查。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领导小组督导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较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根底上,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对数据汇总中的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根底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催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4月15前,县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及相关汇总报表;4月20日前,县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6月10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必须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XX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阻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118号)和2023年XX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2023年六x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结合实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 ,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
县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那么,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地方各级储藏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经费保障
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高效使用的原那么,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工作中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文件资料保存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检查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包括。清仓查库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纪录;自查、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原始纪录、工作底稿、汇总表格;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报告;检查期间收到的举报材料、原始记录及相关处理材料;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