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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执法
行动
工作方案
县平安生产执法行开工作方案
XX县区平安生产执法行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平安生产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皖安监综(2023)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全省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县平安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开展观和平安开展指导原那么,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标准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促进全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平安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平安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平安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平安监管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平安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平安生产工作始终,与平安生产治理行动、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平安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23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23年被列为县重点平安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平安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催促检查,全面推进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平安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标准企业平安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平安事故,实现平安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平安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标准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平安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标准平安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XX县区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平安稳定环境。
(三)深化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稳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平安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缺乏,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标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平安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响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平安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平安生产行政许可、平安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工程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那么,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平安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平安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罚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开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 ,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播送、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平安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平安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气氛。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与“平安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平安生产执法行动与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平安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平安生产执法行动与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平安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平安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平安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根底。
(六)加强综合协调、催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平安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催促检查,确保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平安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平安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平安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平安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平安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主题词:平安生产执法行动通知
抄报:市安委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
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XX县区平安生产委员办公室2023年5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
内容总结
(1)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平安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标准企业平安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平安事故,实现平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