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X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23)13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3)33号)精神,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现状和意义随着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油消耗量也在飞速增加。目前,全省加油站超过3110个,油库70多座,油罐车约1400辆,汽油年消耗量达250万吨以上,其中关中地区消耗约175万吨。汽油挥发性较强,每年排入大气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由多种碳氢化合物组成,其中某些成分具有致癌作用)1.9万多吨。这些排放到大气中的vocs,使大气活性大大提高,其多数更是产生pm2.5的前体物,还易导致氮氧化物之间发生光化学反响而产生光化学烟雾,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平安。此外,汽油挥发掉的成分是最具经济价值的轻质局部,预计全省完成油气排放治理后,每年可回收约1260万升汽油。因此,高效收集和密闭贮存油气,并对收集到的油气进行集中处理,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工作步骤我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1.各设区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根本情况以及是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本方案要求,制订辖区内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3.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全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验收培训。(二)治理改造阶段。1.全面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由各设区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商务、质监、安监等部门催促本辖区内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城市建成区及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榆林、XX市城市及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汉中、安康、商洛市城市及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现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2.同步启动油罐车油气排放治理工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催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油罐车的油气排放治理。3.治理改造中涉及的防爆、平安、消防、车辆管理、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要求,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验收阶段。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后,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