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公共环境运作试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除害防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深化病媒生物防制体制改革,将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推向市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病媒生物防制常态化管理,稳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二、主要内容(一)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XX县区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消杀范围包括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破产倒闭企业、闲置空地、烂尾楼工地等无主管地带,以及单位居民区围墙以外的道路、河道沟渠、河塘湖泊、游园广场、机场和火车站外环境等地。消杀对象主要包括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二)保障经费根据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各试点区(管委会)结合各地实际,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由市、区(管委会)财政按1:1承担。市市政执法管理局、园林局等所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三)运作方法1.搞好摸底调查,选好试点,逐步推行。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市内XX县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办事处或局部公共区域作为试点,运行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试点单位由各区(管委会)选择,并做好摸底调查,明确专业化消杀的面积范围,制订招标文件。市园林局、市政执法管理局等要做好所辖的游园广场、道路、河道沟渠等公共环境根底数据的调查统计,并配合做好日常消杀的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招投标工作。各区(管委会)选好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试点后,要根据招标工程的根本情况,明确专业化效劳的范围及效劳标准要求,以各区(管委会)为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各相关单位管辖的公共环境消杀区域由市爱卫办和相关单位组织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中,要标准招标程序,确保招标过程的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招标信息在媒体、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消杀公司投标,要求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经费估算;依法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整个招标、评标过程透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以确保市场化运作的效果。3.试点期限及经费支付。2023年市场化运作期限自2023年10月至2023年9月,或根据实际推行进度调整。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支付经费,灭鼠、灭蝇、灭蚊、灭蟑和群众满意五项指标各占20%,按第一、四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15%,第二、三季度各支付承包金总额的35%的标准,分阶段支付。考核方法如下:现场考核。根据书面合同和市、区(管委会)爱卫办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的规定,市爱卫办每季度抽查一次,区(管委会)爱卫办每月抽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