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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危险
化学品
宣教
执法
工作方案
危险化学品宣教执法工作方案
并于2023年3月25日前将“四大行动〞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反响在四大行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作法。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意识,根本建立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技能和素质;标准危险化学品市场秩序。
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平安管理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建立工作机构,发动部署阶段(年11月1830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发动部署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平安隐患,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一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整改平安隐患,自觉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二是开展督查检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普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复查,摸清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根本情况,催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依法取缔各类无证、非法从业单位,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关停并转。
层层组织验收。要进一步稳固工作成果,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检查验收标准。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工作纵深开展。
三、工作内容
取缔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凡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或不具备平安生产根本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凡不符合平安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坚决依法取缔;但凡不符合有关平安、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标准生产经营秩序。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和销售网点,严格审批条件。应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生产经营设施、从业人员素质等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秩序。对位于主XX县区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企业,积极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推动搬迁。集中整治小经营摊点、挂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平安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平安生产无法保障的企业一律注销平安生产许可证,实施关停并转。
整治运输环节。要加强对道路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监督检查,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申报制度。对不具备资质或在内河、内湖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进行剧毒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予以处分。
强化充装平安。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生产经营装置和运输车辆维修环节整治,严格维修管理。严格落实平安操作规程,实行严格资质、定点充装和定点维修制度。认真查验充装车辆资质、平安状况,严禁超量装载,液化气体充装站要有防超装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要采用万向节管道系统,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平安附件应齐全有效。
提高管理水平。要把危险化学品平安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与加强企业根底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根底工作。指导和催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平安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管理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通过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平安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
严防剧毒化学品丧失。认真核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和运输剧毒化学品情况,催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平安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丧失和被不法分子利用。要引导、支持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在加强值班、巡逻守护的同时,积极采用监控报警、与12023联网报警等形式,不断提升其平安防范水平。
四、保障措施
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活动的黑名单。新申请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经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
催促企业加大平安生产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升。要推动危险工艺的化工过程平安技术改造。年年底前必须采用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现有技术、工艺和装置,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平安水平;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和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对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设置安装远传和连续记录装置;位于人口稠密区、平安距离缺乏的加油站要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实施阻隔防爆改造;大力推进平安标准化建设,催促企业加强平安管理,保证平安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平安保障能力,2023年年底前,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平安标准化全面达标。
提高从业准入标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根本条件。把从业人员是否到达相应素质要求作为平安许可条件,纳入审核范围。催促企业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从业人员20230%接受专业平安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0230%持证上岗。新建企业应与有关职业院校签订培训协议,变招工为招生,实现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
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从重处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违法违规行为、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企业。并列入平安生产黑名单。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生产费用,严格执行经济政策。催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三大〞政策经济。建立专账,专项使用。足额缴存平安风险抵押金,全员参加平安责任保险,增强企业平安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准入门槛。
加强化工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建设工程平安设立审查,六)严格建设工程“三同时〞审查。按照平安开展规划的要求。不符合平安开展规划、使用淘汰技术和落后工艺的工程不予审批,严格限制小化工工程的审批。认真做好新建企业平安设施试生产(使用)及竣工验收方案备案工作。
五、职责分工
安监局。牵头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管理、剧毒化学品购置使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治安隐患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质监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企业的排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单位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平安隐患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和催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是深入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加强领导。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要求。全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订平安整治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执法。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加强督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强化监管。要坚持“严查、严管、严罚〞对非法生产和违规建设、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走过场、重大平安隐患限期未整治及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重处重罚,以震慑违法违规及漠视平安生产的行为,催促企业认真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对不符合平安和产业规划、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关、停、并、转措施,防止死灰复燃。
协同推进。要建立“管委会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要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定期举行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平安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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