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评估工作方案为全面、科学、标准指导我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根据省卫生厅的工作方案要求,县卫生局将组织起今年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根据省卫生厅应急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及卫生应急能力评估编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为标准,通过开展评估,真实反映和检验我县卫生应急能力状况,查找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薄弱环节,逐步整改,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二、内容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装备储藏、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宣教科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蔼后评估八个方面。(一)体系建设。包括卫生应急体系纳入政府和卫生部门规划情况,以及卫生应急经费保障、预案和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和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等情况。(二)装备储藏。包括卫生应急装备目录和标准制订、物资调用机制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藏建立和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三)应急队伍。包括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等情况。(四)培训演练。包括卫生应急培训中长期规划制订、综合培训演练中心建立和培训演练活动组织等情况。(五)宣教科研。包括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材料编印、公众知识宣传、志愿者培训、媒体沟通和科研合作等情况。(六)监测预警。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息发布等情况。(七)应急处置。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事件信息报送、队伍调派、物资调运和事件处置等情况。(八)善后评估。包括卫生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奖惩、补助、抚恤和补偿等制度保障情况,以及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和评估制度建立情况。三、实施步骤(一)2023年10月20日前,各被检单位成立本单位的工作小组做好自查工作,并就自评中发现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将本地、本单位自评结果材料(文字版+电子版)报县卫生局应急办。自评结果材料包括评估标准各项得分详细情况、自评报告。(二)2023年10月30日前,县级督导组对各被检单位进行第一轮督导,现场将存在问题进行反响。(三)2023年11月7日前各受检单位将第一轮督导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向县卫生局应急办进行报告。(四)2023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前,县卫生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在省督导检查之前再次按照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单位等方式,进行现场复核。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