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卫生局下属单位工作方案为了做好区卫生系统下属单位局部领导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区委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的干部中公推直选区第三医院党支部书记、区中医医院院长、副院长等领导干部。现提出如下方案:一、根本原那么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那么;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那么;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那么;4、严格程序、标准操作的原那么;5、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那么。二、公推直选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条件(一)职位及职数1、区中医医院院长、副院长各1名;2、医院副院长1名;3、肿瘤医院副院长1名;4、区第三医院党支部书记1名;5、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1名。(二)资格条件1、区中医医院院长拟任人选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根本条件,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疗卫生行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3)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医院管理经验;(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优先选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6)身体健康,精力充分。2、区中医医院副院长、医院副院长、肿瘤医院副院长拟任人选除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根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第2页共4页(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医疗卫生行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5年7月31日后出生);(3)具有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区直科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层岗位任职的经历;(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优先选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5)身体健康,精力充分。竞职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者,同等条件下女干部优先;竞职肿瘤医院副院长者,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3、区第三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拟任人选除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根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党务工作;(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0年7月31日后出生);(3)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4)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两年以上);(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优先选拔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6)身体健康,精力充分。三、组织实施(一)公布空缺职位及资格条件通过频道发布公告和党建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全区公布空缺职位及人选资格条件、推荐方法、选任程序等。(二)初始提名按照任职资格条件,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