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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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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卫生局 专项 治理 工作方案
卫生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开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工程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标准;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责任制,确保建设平安。 (二)主要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标准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各项制度比较完善,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根本形成。 二、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为重点,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工程立项、工程可研、初设审批、工程核准备案、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工程决策和审批中的突出问题 工程决策、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科学民主。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照有关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是否存在擅自简化程序,以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代替必要的工程审批;是否依法办理工程立项、可研初设审批、工程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平安监督等规定的手续。 (二)工程招标投标中的突出问题 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是否按工程隶属关系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以工程特殊、时间紧迫等为借口,以行政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躲避招标;是否以肢解工程、化整为零等方式躲避招标,或只对工程的局部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那么直接发包,或只对工程施工招标,重要设备、原材料的采购不依法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公平,是否通过不合理提高投标门槛、设定不合理评分方法等手段“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存在投标人以挂靠、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进行围标、串标;是否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评标专家不公正问题。 (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是否严格按照工程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定进行实施和管理;是否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是否通过虚假签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对合同中工程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的监管是否到位,“五大员〞押证施工是否到位;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工程施工台帐,是否落实工程管理月报制;工程财务管理是否标准,是否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不按方案、合同、进度付款;是否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导致工程投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设计的变更、概算的调整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履行到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责任制,是否存在重大平安事故、质量事故、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和隐患;工程进度是否按方案完成;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县重点工程工程资金拨付是否经县投资评审办审核同意。 (四)土地使用权审批中的突出问题 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地转用、征收、拆迁是否合法、合规,补偿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非法审批、非法供地、非法占地、未批先用等问题。 (五)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是否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和调整容积率。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 (一)发动部署:202223年2023月上旬 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进展及成效,接受社会性监督,营造良好的专项治理工作气氛。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二)自查自纠:202223年2023月至12月 自202223年1月1日以来,对总概算或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单位,所有竣工和在建(包括已全部或局部交付使用但未竣工决算)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逐一清理,建立工程台账。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整改落实:202223年1月至2023年6月 各工程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202223年12月2023日前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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