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根据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选定原那么1、突出重点、突出实效的原那么。“十三五〞期间,省级下达我县的贫困村数量为31个。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将省核定我县贫困村数量分配给各乡镇(各乡镇“十三五〞贫困村数见附表)。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选定贫困村工作,关键在乡(镇)一级。各乡(镇)要严格遵循扶贫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群众认可。3、确保稳定的原那么。各乡(镇)组织选定贫困村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根据省市县的统一规定,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贫困村具体确定标准和科学合理、严密标准的工作程序及规那么,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坚决防止影响稳定问题发生,确保在稳定中完成贫困村选定工作。二、选定标准各乡镇须把根底设施建设和公共效劳状况、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产业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等因素作为评定条件,确保把最贫困、最落后、最偏远、最需要得到扶持的行政村选定为“十三五〞贫困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入选贫困村:1、行政村中80%以上的自然村均安排过省级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点,村庄整治工作已经根本完成的村;2、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3、城郊结合部的行政村。三、选定范围1、尚未实施整村推进的村;2、根底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频繁、抵御风险能力脆弱的因灾返贫村;3、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积极性高的村;4、扶贫产业开展根底好,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作用大的村;5、“空心村〞整治积极性高的村优先安排。四、工作程序各乡镇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按照县分配下达的贫困村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予以选定。1、依据县分配给本乡(镇)贫困村数量和实际情况,制定贫困村选定的具体标准,并在各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组公示;2、乡(镇)政府依据公示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具体标准,并依标准拟定候选村名单,在各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组公示;3、乡(镇)政府根据公示评议意见对候选村进行必要调整;4、乡(镇)政府组织各村民小组代表、乡(镇)人大代表和各行政村两委负责人对候选村进行票决;5、乡(镇)将票决产生的贫困村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6、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面向全县公示;7、公示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贫困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