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监查工作方案市医疗废物处置根本实现了标准化管理,但局部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环节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存在不标准操作现象,存有污染隐患。为防止有害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全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检查范围XX县区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一级厂企医院、二级医院、社区效劳中心(站)、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结核病、皮肤病防治所、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厂企医务室、卫生所、保健站。二、检查内容1、是否有健全的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机构,具体的责任人员和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是否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书等相关资料。2、是否有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按规定执行。3、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存储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收集、运送和保存,是否用合格的专用包装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4、是否按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标准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对医疗垃圾、废弃物等进行严格处理并完善医疗废物登记。三、检查时间、形式2023年3月15日至4月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此次检查活动将与今年的医疗机构校验现场检查工作相结合检查院工作相结合,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评估表(附件1)的标准,检查的结果将做为本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评审标准之一。四、工作要求(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确保医疗质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平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意义重大,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以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培训为重点,实施全员培训,使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悉、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规定,都能够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增强依法管理医疗废物的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社会平安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