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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卫生
养老
服务
工作方案
医疗卫生与养老效劳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效劳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效劳相结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结合我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当前,我人口老龄化速度正在加快,截至2023年底,全总人口47.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人口约5.6万人,占总人口的11.86%。失能和局部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医疗卫生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日益明显,健康养老效劳需求日益强劲,而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效劳资源及效劳体系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为老年人供应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效劳格外紧迫。
二、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殊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医疗卫生与养老效劳机构合作,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和融合机制,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平安便捷的健康养老效劳网络,更好地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效劳需求。
三、根本原那么
(一)政府引导,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标准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场在资源配置中确实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乐观参与,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进展格局。
(二)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场地、人员、设备,切实发挥现有资源、政策、项目优势。创新效劳供应和资金保障方式,激发各类效劳主体潜力和活力。加强部门协作,全力推动医养结合进展。
(三)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动、整体进展的原那么,准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23年6月)。
结合我实际,选择1个单位作为级试点先行先试。其形式可以是养老机构中开展医疗效劳,医疗机构中增设养老床位或转型为康复院、老年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也可以是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等。
试点单位要乐观作为,建立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大胆探究,勇于实践。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年度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试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动。
(二)扩大试点阶段(2023年7月-2023年6月)。
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实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标准、管理制度和专业化人才培育制度。30%的养老机构纳入医养结合试点范围,拓展养老合作效劳形式,扩大养老机构中医疗效劳范围。
(三)整体推动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
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效劳力量建设,大力拓展医疗卫生气构养老效劳功能,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效劳的有效对接,为全老年人供应平安、舒适的养老环境和标准、便捷的医疗卫生效劳。
五、工作任务
(一)提高医疗卫生气构的老年效劳力量和水平。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效劳的专业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效劳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殊是高龄、重病、失能、局部失能老年人及规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供应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效劳。
2023年10月底前,二级综合医院(人民医院、电机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效劳绿色通道,在挂号、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或标识;人民医院开设老年病科。
2023年10月底前,80%以上的各级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效劳绿色通道;人民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舞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为辖区老年人供应定期体检、上门巡诊、保健询问、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根本效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气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舞其依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心病床。
2023年,全全部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就医便利效劳绿色通道,全部养老机构能够为入住老年人供应医疗卫生效劳;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气构为入住养老机构和居家的老人供应健康管理效劳,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到达80%以上,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养老联合体。
(二)推动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依据就近便利、互利互惠的原那么,鼓舞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气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明确双方责任,推动医疗养老联合体(简称医养联合体)建设,鼓舞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气构定期到养老机构供应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询问、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效劳。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担当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任务。
(三)逐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效劳。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气构和网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效劳,鼓舞入住社区托养机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的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效劳关系,优先满足65岁以上老年居民和高龄、重病、失能、局部失能以及规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统称重点人群)的效劳需求。为老年人供应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基层护理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
2023年重点人群签约效劳率到达60%;2023年底到达70%;2023年底到达90%。
(四)大力进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效劳。鼓舞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舞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效劳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效劳。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中医健康体统运动为一体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康复、护理效劳。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效劳相结合的系列效劳产品。
到2023年,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供应中医药健康养老效劳,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到达65%以上。
(五)推动医疗卫生气构开展养老效劳。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各类医院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高龄、重病、失能、局部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可乐观稳妥地将局部公立医院转为康复、护理等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
2023年10月底前,各镇(街道)要结合县乡医疗卫生气构一体化改革,对辖区内的一、二级医院在充分调研摸底的根底上,将转型创办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的规划上报卫计局。
(六)优先进展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效劳。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卫计局要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养老机构可依据效劳需求和自身力量,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心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加强失能、慢性病的康复效劳,设立康复区或康复中心,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效劳。鼓舞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标准开展疾病预防、养分、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效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依据省卫生和规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进展社会办医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七)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养老效劳资质和力量的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效劳的优待政策。鼓舞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供应便捷效劳。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乐观开发平安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消遣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效劳产品。
(八)逐步提高根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依据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根本医疗保险效劳范围、项目、效劳质量、结算方法等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国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标准为居家老年人供应的医疗和护理效劳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经费投入和资金保障。各镇(街道)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大经费投入,鼓舞和支持实施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从2023年起,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进展养老效劳业假设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23〕39号)确定的各项补贴和配套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的新增医养、护理型养老床位,享受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同等扶持政策。
(二)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场化融资渠道,乐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舞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效劳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进展。乐观推动政府购置根本健康养老效劳,逐步扩大购置效劳范围,完善购置效劳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公正参与。
(三)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镇(街道)要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进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实行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效劳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四)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争辩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育、合作培育和针对性培育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进展的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连续教育和推举评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动医疗、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中医治未病适宜技术纳入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课程。加快培育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养分、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五)强化信息支撑。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建立社区养老效劳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给合效劳供应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面对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效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效劳业进展的总体部署,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协作,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落实和完善相关优待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进展,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居家医养效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二)分阶段逐步落实。2023年6月底前,确定级试点单位,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7月至11月依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12月底之前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将试点单位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自评报告上报卫计局家庭进展股、民政局社福股。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卫计、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