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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县打假工作方案通知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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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区县 打假 工作方案 通知 范文
区县打假工作方案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5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打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21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定于年11月至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制定有关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地下黑加工窝点,形成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与舆论宣传的紧密结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抗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气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健全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和标准市场秩序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 、药品、种子、猪肉、奶粉、食用油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区文体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撤消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区经济局负责配合市质监部门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区农林水局负责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针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区工商局负责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流通领域监督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伪劣奶粉、“地沟油〞、私宰猪肉等违法行为。 区文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区贸发局负责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标准,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同时,加强生猪私宰窝点的打击力度,杜绝劣质猪肉流入市场。 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标准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压级压价、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区卫生局加强餐饮业环节监管,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同时,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区外经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分力度;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取消参展资格,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区工商局、文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 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 〔四〕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区公安分局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经济局、外经局、国税局、地税局、农林水局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 区监察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区司法局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各级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区文体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进程。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区财政局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国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抗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气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我区诚信体系建设;区委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发挥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 四、时段安排 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发动部署,并于11月17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发动部署情况报区专项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16日至年3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专项办,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区政府。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21日至4月1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情况,强化责任机制,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全区专项行动,催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政策、抓部署、抓督查。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相应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本辖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开工作,并切实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组织协调,切实克服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通力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区专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分工负责,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杜绝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等现象,逐步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有效性,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涉嫌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司法机关的,检察机关应依法加强监督,及时检查纠正。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一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确保专项行动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区专项办报送工作简报,重大执法行动结束后5天内应向区专项办报送工作情况。二要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群体性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侵权案件以及其它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作用。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有关部门要利用知识产权举报 、侵权盗版举报 、消费者投诉举报 、产品质量投诉举报 和商务举报投诉 及其他相关举报 ,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应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者相应奖励。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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