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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资
双打
工作方案
区农资“双打〞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平安,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工作思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
“双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那么,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罚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全区全年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到达2023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响率到达20230%,重大案件查处率到达20230%,检打联动到位率到达2023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到达20230%,符合标准的案件通报率到达2023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标准,农业投入品使用进一步平安,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平安事件,为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为重点,在农资主产区、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城乡结合部、问题频发区及假冒伪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重点抓好对农资生产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经营门店、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及种养殖大户、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及乡村流动商贩的检查。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套牌、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标准的种子等违法行为,尤其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严格种子市场准入,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加大种子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打击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添加违禁药物、高毒农药及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缺乏、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改变剂型、扩大防止对象及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置制度,完善农药产品电子追溯制度。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缺乏、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加大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以补贴农机具的质量监管为重点,在我省粮食主产区开展水稻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等机型的质量调查,加强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抽样检查等制度,依法履行农资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条件和标准,标准审批过程。按照“谁许可、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了解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撤消、取缔,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分等信息。
(二)开展农资质量抽检。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种养殖大户、屠宰场等纳入抽检范围,以小麦、水稻、玉米种子的真实性等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对已流入市场的,要查清销售渠道和销售去向,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
(三)整顿农资市场。要结合当地实际,强化对农资市场薄弱环节的管理,努力净化农资市场秩序。要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城乡结合部等市场的整顿,特别加大对乡村流动商贩的管控。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邮递等方式经营农资行为的监管,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要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置制度。
(四)加强案件查处。严格按照
“五不放过〞原那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逐步建立农资打假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区域间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加大跨地区案件查处力度。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投诉举报制度,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查办,查必彻底。要标准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逐步推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重点监控。
四、工作安排
(一)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传授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指导效劳,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平安意识和维权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平安。
(二)3-4月份,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开展执法督查。
(三)6-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在“三夏〞农资使用顶峰期,要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运销大户等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
(七)9-11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在行动期间,要重点加强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肥料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的监督抽查,加大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区域交界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并指导活动的开展。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开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严格落实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开工作责任制。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农资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农资执法监管、抽检和办案经费,保障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和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二是严肃执法制度管理,严格文明、廉洁、标准执法,严格办案程序,防止有案不办、大案办成小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加强与检测机构的配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四是完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阔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同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气氛。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重要举报的案件进行督查。二是开展春季、夏季、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开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农资打假行动的组织、进度、成效等情况。三是围绕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及“吃、拿、卡、要、报〞等标准执法行为的专项督查。对存在执法监管不力、工作不作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四是强化执法考核。将全年督查检查情况、农资打假行动、执法信息及执法案例、执法统计等情况纳入本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上报查处案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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