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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危房
改造
工作方案
2023年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年。依据关于印发<2023年市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平安保障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肺炎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要求,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为重点,扎实推动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完善住房平安保障措施,健全住房平安信息档案,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平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根底。
二、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保障对象。居住在C级、D级房屋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低保户、分散供应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保障方式。坚持分类施策,实行危房改造、亲属赡养、周转房安置、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平安。对实施危房改造的,依据危房现状等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实行撤除重建或修理加固等方式进行。对亲属赡养等方式安置的,要确保安置房屋无平安隐患,并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催促其签订长期安置合同;针对局部安置户因各种缘由返回危房居住消逝平安隐患的,要准时觉察并拿出方案妥当解决,坚决杜绝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对实行临时板房安置的,要统筹解决好板房平安性、保暖性等问题,除整村迁建项目外,临时周转板房使用期限原那么上不能超过半年,县、乡党委政府要负责指导农户准时予以撤除。对尚未安置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在充分敬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妥当解决。
(三)改造要求。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级或D级危房的,需进行危房改造;无房的,需进行房屋新建。原那么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可修缮加固的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撤除重建。改造住房标准为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平安、根本功能齐全,留意节能保温。撤除重建或新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原那么上1至3人户把握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对新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要细化危房改造协议,明确新居建成后准时撤除D级危房等内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效解决建新不拆危等平安隐患问题;对危房改造后仍居住或使用原有危房的贫困户,由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做好危房撤除劝导工作,避开发生危急。
(四)时间支配。优先实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危房改造,确保5月底前完成,其他3类重点群体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动态改造。结合住房平安状况排查,对2023年新觉察的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应准时予以解决,确保应改尽改。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加强对贫困户B级房屋的动态监测,觉察疑似危房的,由乡镇汇总上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和住建部门,县级住建部门准时组织平安鉴定,对确实属于危房的,马上纳入危房改造台账实施改造,确保不落一户、动态清零。
(六)完善档案。加强危房改造农户档案标准化管理,健全纸质档案文档。危改农户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书、农户身份证明材料、区镇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平安等级鉴定表、三方危房改造协议、质量平安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对2023年前纳入规划并已实施改造的农户,各镇要抓紧录入相关信息,并梳理已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精确 性;对2023年实施改造的,要随改随录,准时精确 录入住建部信息检索系统。
(七)质量管理。各镇要依据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方法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房建设管理的“五个根本〞,县域范围内做到“五统一〞,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平安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接受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接受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各镇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与监督力度,觉察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好竣工验收。
三、扎实做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平安档案信息管理
(一)全面排查住房平安状况。区镇两级住建和扶贫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的比对共享,确保所把握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平安保障状况口径全都。在2023年底全面鉴定根底上,5月10日前,各镇要再次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住房平安状况全面排查一遍,重点摸清住房平安鉴定状况、住房平安解决方式、住房平安信息档案状况,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改造,确保一户不漏、全面掩盖。
(二)健全住房平安档案。各镇要依据扶贫部门供应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名单,实行挂牌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危急性等级、鉴定时间及鉴定单位等信息。要逐户建立住房平安档案,将住房鉴定结果纳入贫困户纸质档案,做到户户精准、户户可查。原住房经鉴定为平安住房的,要明确住房平安认定结果;认定为危房的,要明确现住房平安的解决方式,对于实施危房改造的,要明确关键改造信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他方式的,要做好标识。要比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检索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加快信息录入,加强信息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镇要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按时实现平台数据省级可查询。区住建部门将加强抽查核实,对觉察问题准时指导整改。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农村危房改造上级资金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各镇要乐观争取,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住房平支配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缺乏0.8万元的,依据实际费用补助)。
2.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应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员的再提高1000元。
(二)加强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对农户自行组织建房的,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的制度,原那么上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新建翻建、修缮加固,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根底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乐观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觉察问题,准时订正,严峻 处理。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状况。住建、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亲热协作,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平安保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开展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防护学问普及,增加自我疼惜意识。依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催促施工人员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身体健康平安。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觉察疫情准时实行应对措施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大催促检查力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镇组织开展自查和互查,广泛发动镇村等各个层级的力量,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运用政府购置效劳的方式,组织开展第三方核查,对住房平安信息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状况进行抽查抽测。区住建部门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察、审计、督查、群众反映等觉察的问题,准时建立问题台账,由各镇组织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对各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状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各镇每月底前汇总上个周期危房改造进度状况。
(五)强化正面宣扬引导。连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扬力度,持续宣扬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等根本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平安保障成效宣扬,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宣扬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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