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犯罪整治工作方案一、全面检查,深入摸排专项行动对全区“两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内容:(一)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平安许可等。(二)劳动用工根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平安、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四)违法犯罪,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成心伤害等。此项内容要重点查实、依法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要认真核实情况,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做好医疗救治、工资兑现和经济补偿等工作,并确保其平安顺利返乡。对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区民政局要及时提供救助。对经查实的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虐待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罚。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按法纪严肃处理。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两小〞场所非法用工及违法使用童工等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分,并将无合法证照的“两小〞场所等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区公安分局对扣留劳动者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侮辱、体罚、殴打和拘禁劳动者,以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后涉嫌逃匿、以期诈方式为劳动者介绍工作的“民工贩子〞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区工商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两小〞场所。区土地分局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区安监局要进行相关的平安检查,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和无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所在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区卫生局要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罚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件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区监察局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区总工会要加强街(镇)、居(村)和企业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