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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集体
资产
清产核资
细化
分解
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细化分解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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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xx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办字(xx)35号)要求,为组织好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镇情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细化分解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河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效劳中心(农业),负责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春雷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刘丽菊、何永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代鹏、李敏、安国洪、李艳君、张正才组成。
(一)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省、州、县及镇党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责任细化分解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全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遇到的重大问题,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推进落实中的特色、亮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抓好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指导和催促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办理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主要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1.镇纪委:负责清产核资违规违纪问题查处;
2.镇农业综合效劳中心(农业)负责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政策指导;
3.镇财政所负责指导全镇各村(社区)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村务公开工作;
4.镇国土所负责协调提供土地、宅基地信息资料;
5.镇民政办负责提供乡镇行政区划信息;
6.镇农业综合效劳中心(水利)负责协调提供水资源信息资料;
7.镇农业综合效劳中心(林业)负责协调提供有关林业资源数据、权属信息;
8.xx河中心学校负责协调提供交由镇、村、组管理的校舍数量、权属信息;
9.镇文化效劳中心负责协调提供交由镇、村、组管理的文体活动场所、设施等数量、权属信息;
10.xx河卫生院负责协调提供交由镇、村组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场所、设施等数量、权属信息;
11.镇党政办负责档案工作指导;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配合,推动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圆满完成。
为按期全面完成各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下设10个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
第一组:负责xx河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xx河村(社区)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二组:负责背阴地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背阴地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三组:负责荞苴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荞苴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四组:负责白泥田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白泥田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五组:负责格谷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格谷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六组:负责达么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达么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七组:负责新田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新田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八组:负责直么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直么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九组:负责他的么村委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他的么村委会村级及各村民小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相关表册和报告等材料,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负责;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举报 :
第十组:负责督导全镇村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9个村(社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导和随机抽查,对不按要求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或工作走过场的小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举报 :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对象和范围
清产核资对象主要是村、组两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它单位。镇级如有农村集体资产的,由镇政府负责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三、目标任务
(一)清查农村集体各类资产,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核实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做到账证和账实相符。
(二)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资产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建立登记台账和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镇村级委托代理财务效劳中心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完善委托代理效劳业务,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建立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开展清产核资数据汇总、上报、查询,动态监测会计账务、台账、股权等相关信息,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
四、工作流程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体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六个流程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委员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或村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5—7人小组,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全面清理登记。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要与已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相衔接,注重成果转化,减少和防止重复劳动。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在清理过程中,镇党委、政府将派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做好工作的指导及催促。
(二)登记。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说明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农村集体资产,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及各村民小组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各村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但凡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集体资产,不得进行确认,上报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五)确认。公示期满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理财小组组长、工作组成员分别签字后上报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镇人民政府核定同意后,汇总上报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步骤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xx年6月开始,自2023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xx年7月底前完成)。拟定镇级工作方案,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业务培训、宣传发动等工作。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相应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底前完成)。镇、村、组分别对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逐项清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各类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按规定调整账目;填制清产核资统计报表,录入、汇总、处理和分析各项数据;按时限逐级做好数据的汇总、核实、上报工作,各村(社区)每月25日前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完善和制度建设阶段(2023年7月底前完成)。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