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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食品市场
净化
工作方案
农村食品市场净化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质量,有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广阔农民群众饮食平安和身体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食品消费的特点,突出重点,将我县食品平安工作重心向乡(镇)和农村转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半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治,促进农村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全面升级,使农村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农村食品产业健康开展,农村食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饮食消费平安感明显增强,推动全社会和谐稳定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农产品污染源头的整治。要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生产无害化的农产品是保证食品平安的根底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对现有的农业资源进行整合,逐步将“公司加农户〞的方式转变为“公司加基地〞、“公司加农场〞的模式,开展隔离式的现代化农业;要通过宣传培训和典型引路,带动广阔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鱼药、兽药以及添加剂等,减少农产品违禁农药残留;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标准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为农民购置放心农资提供有力保障;加大质量平安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产地质量监督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平安标准的农产品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同时做好畜禽动物的免疫工作,强化对动物疫病的检测,有效控制和减少畜类动物疫病的发生;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严禁病害、病死肉流入市场。
(二)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要加强农村食品的生产管理,严格农村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进行整治,促使其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管理,依法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增强质量平安意识,保证食品平安。对整治后仍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撤消有关证照或予以取缔。依法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以及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生猪屠宰肉品质量;依法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要以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领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摊点、小超市(食杂店)、小餐馆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盐、酱、醋、肉、蔬菜、奶粉、豆制品、饮料、酒及儿童食品和其他散装食品为重点品种,以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无证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假冒伪劣、涉及人身健康平安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监管,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食品市场混乱的局面。完善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积极引导和催促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强化食品平安标识和包装管理,推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经营质量和监管信用档案,实现食品平安的可追溯性;倡导现代流通方式,大力推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培育食品放心店,引导游商小贩进店、入市或定点经营,不断完善和标准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平安。
(四)加强农村餐饮环节的整治。严格餐饮效劳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催促餐饮单位完善设施、标准管理;加强对饭店、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在餐饮、学校食堂等单位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努力改善饮食加工条件,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质量意识;加强对农村聚餐的卫生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制定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制度。各乡(镇)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程序和现场监督管理方法,加强食品平安业务培训,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申报受理工作。建议对100人以上的聚餐,卫生监督部门和乡(镇)卫生院派专业人员现场全程监督指导;100人以下的聚餐由卫生监督部门委托乡村防保人员监督指导。
(六)加大食品平安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播送、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印发宣传资料、主办墙报、开展食品平安知识培训等多种途径,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在广阔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遥远贫困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平安知识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增强广阔农民群众的食品平安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农村群体性聚餐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民进行权利教育,提高维权意识,最大程度地调动广阔农民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要专门设立农村食品平安监督举报 ,奖励举报人,并将处理的情况及时反响社会及当事人,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七)构筑农村食品的平安防线。一是查三证,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餐饮效劳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不具备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严格准入,严格实行食品平安农村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三是强化证后监督,强化对向农村输送食品的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抽查等管理制度;四是明确责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作为食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农村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平安、法律责任;五是抓源头,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要加强平安性管理;六是严厉打击,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等违禁化学物质的行为;七是儿童食品专项治理,对儿童食品要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进行专项治理。
(八)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食品平安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在执法的体制上还缺乏与此相关的配套法规,要尽快建立食品平安监督联合执法机制,同时,为了有效的解决农村食品平安问题,应将农村食品平安监管列入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范围,加强农村食品平安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坚持不懈地开展工作,防止“一阵风〞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发动部署阶段(6月19日—6月30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根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对我县农村食品平安进行检查,摸清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在摸清情况的根底上,确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各相关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通过打击、整治、标准,集中解决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平安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农村食品平安监管长效机制。
(三)复查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3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农村食品平安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为民办实事、提高生命质量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平安工作的领导;要将这次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认真实施;要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解决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搞好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权一致;县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县人民政府将对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二)加强沟通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要积极探索整合监管力量的新机制,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整合整治的作用,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粮食、教育、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食品平安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充分挖掘监管潜力,把监管重心下放到广阔农村,尤其是食品平安监管十分薄弱的少数民族遥远农村,加大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充分发挥食品平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搭建食品平安工作平台,把分散的食品平安监管资源整合起来,充分发挥现有食品监管资源的作用,做好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遥远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平安监管工作。
内容总结
(1)农村食品市场净化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质量,有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广阔农民群众饮食平安和身体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2)三是强化证后监督,强化对向农村输送食品的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审、抽查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