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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集体
资产
清产核资
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篇五)
(篇一)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根底,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为切实贯彻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xx)27号)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9厅局关于全面开展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川农业(xx)23号)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委发(xx)13号)和中共xx市XX县区委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根本原那么
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开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根底。
根本原那么: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坚持推进有序合理合法。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对有需要的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
——坚持农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农民群众认可。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内容: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内容主要有: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
(二)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
(三)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不包括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全区以xx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登记时点。
工作步骤:
——xx年5月完成机构成立、方案编制工作。区级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编写本乡镇(街道)专项工作方案,并在各村落实7-9名人员(包括村民代表),专门负责本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项;在各组落实3-5名人员专门负责本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项。
——xx年6月完成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发动发动广阔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区上6月召开到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培训会,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培训会议,贯彻传到达组。
——xx年7月-8月完成包括清产核资、填制表册、结果公示、上报、平台录入等工作。区农林局、各乡镇(街道)农业效劳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村、组不同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产核实集体资产。按要求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乡镇(街道)农业效劳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汇总表,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报区农林局,待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成后录入系统;区农林局会同区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市农业局。清理结果坚持民主公开,在集体资产账面数和核实数出具后,开展第一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做好群众提出质疑、问题的解答和核查处置,对权属和价值有争议的资产要重新调查核实后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清产核资结果和报告,经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依法确认通过,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乡镇(街道)农业效劳中心审核备案。
——xx年9月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区农林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处置;指导各乡镇(街道)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形成乡镇(街道)、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产登记汇总表,上报市农业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意识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场硬仗,务必要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落实主体责任,一级压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在清产核资中,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关系,资产所有权主体与管理费用承担主体的关系,不良资产债务核销与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准确的关系,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部门配合。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组开展具体工作;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我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经费保障,区水务局负责水库权属界定工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村级学校权属界定工作,区卫计局负责村卫生室权属界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村办公室及附属物权属界定工作,区农林局负责农用地、林地权属界定工作,区国土分局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权属界定工作。建立清产核资工作共同处理机制,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统一协调处理。
(三)加强问题查处。对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认真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组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加强督导调研。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导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区农林局等相关部门要强化改革研究和工作指导,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确保该项改革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加强乡镇(街道)农经体系建设。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编办、省农业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效劳能力建设的意见(川编办发(xx)34号)及市委编办、市农业局印发的转发中共xx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委编办(xx)93号)和区委编办、区农林局转发中共xx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内东委编办发(xx)2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乡镇农业效劳中心现有编制总量内明确至少1名农经工作人员,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和相关改革在最基层落地生根。
(篇二)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根底,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为切实贯彻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xx)27号)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9厅局关于全面开展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川农业(xx)23号)及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委发(xx)13号)和中共xx市XX县区委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根本原那么
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开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根底。
根本原那么: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坚持推进有序合理合法。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对有需要的进行价值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
——坚持农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参与,接受农民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农民群众认可。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内容: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内容主要有: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
(二)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
(三)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不包括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全区以xx年12月31日为清产核资登记时点。
工作步骤:
——xx年5月完成机构成立、方案编制工作。区级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编写本乡镇(街道)专项工作方案,并在各村落实7-9名人员(包括村民代表),专门负责本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项;在各组落实3-5名人员专门负责本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项。
——xx年6月完成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了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发动发动广阔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区上6月召开到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培训会,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培训会议,贯彻传到达组。
——xx年7月-8月完成包括清产核资、填制表册、结果公示、上报、平台录入等工作。区农林局、各乡镇(街道)农业效劳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村、组不同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清产核实集体资产。按要求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乡镇(街道)农业效劳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汇总表,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报区农林局,待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成后录入系统;区农林局会同区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市农业局。清理结果坚持民主公开,在集体资产账面数和核实数出具后,开展第一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做好群众提出质疑、问题的解答和核查处置,对权属和价值有争议的资产要重新调查核实后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清产核资结果和报告,经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依法确认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