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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沼气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2023年农村沼气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3年农村沼气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23)196号)要求,为深化推动我县农村沼气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平安风险防控和突发平安大事的应急力量。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平安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平安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力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状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根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标准管理,加强沼气平安使用宣扬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催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平安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到达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峻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难影响或根底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峻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撤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开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平安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平安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平安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缘由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依据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平安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平安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标准沼气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平安生产主体职责,催促其健全平安生产制度,完善平安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平安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平安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平安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平安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平安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平安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平安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平安生产告知书沼气平安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平安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平安风险防控和突发平安大事的应急力量,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平安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标准作业管理,强化平安生产。各镇(街道)要标准沼气工程平安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前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力量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效劳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效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进展效劳中心要连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平安技术指导效劳,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准时排和整改平安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平安管理状况,重点检查平安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标准、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依据沼气设施相关标准、方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托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撤除、填埋或改造等平安性处置工作,消退平安隐患。同时,要亲热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平安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解隐患。
三、时间支配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比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实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状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状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进展效劳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平安专项整治状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生疏抓好沼气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一线检查,催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掩盖,不留死角,沼气平安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平安生产工作进行专题争辩部署,快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觉察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准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扬,提高预防力量。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宣扬力度,广泛宣扬沼气平安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学问,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扬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扬沼气生产的危急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力量,从源头上筑牢平安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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