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农村土地
承包
经营权
登记
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探索经验。
二、根本原那么
(一)保持稳定
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登记试点,严禁借机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主要目标是在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核实农民手中的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与实际承包土地之间的一致性、准确性,再通过测量仪器的定位测量,明确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和实际面积,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标明空间位置坐标值。
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标准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更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对于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的内容与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等实际情况都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进行登记。
(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根据试点村土地承包关系状况,完善登记工作,登记簿未建立健全的要建立健全,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未落实到户的要落实到户,承包地快空间位置不明确的要予以明确,遗留问题未解决的要妥善解决。
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二轮延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及时变更;转包的不需要变更,转包手续不标准的要加以标准。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台账、合同、经营权证等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等对台账、合同和证、簿等进行适当调整,实现“四统一〞即:承包地面积座落与承包合同、经营证书、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统一;“五到户〞即: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根本农田标注到户。
(三)尊重历史
对于当年为保证农户承包地块集中连片,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但要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取得承包户的认可。对于农民侵占蚕食用于耕种的林地,不能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保证国土地类不改,林地权属不变。
(四)民主协商
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要实行民主协商,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
(五)依法标准
要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经营权证管理方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试点范围
我县的试点村设在三道湖镇东沟村。
该村距离县城约6公里,共有农户158户,人口562人,人均收入2252.00元,属于中等村,共有土地2224.38亩,其中册内地1675.71亩,册外地548.67亩,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户。
四、试点内容及工作进度
(一)试点内容
1、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落实到户,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不明确或者未签到户的,要在试点期间全部落实到户。①未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②因承包合同丧失、残破等原因需要补订的,要补订;③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颁发证书;④因证书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补换发的,要予以补换;⑤因承包地被国家全部征收等原因需要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要予以注销;⑥标明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关键要明确承包地块的四至。已明确四至的,要进一步核实;未明确四至的,要予以明确。
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以下情形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消灭,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方法的规定给予办理,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①因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②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③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④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⑤因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⑥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因故消亡的;⑦因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⑧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试点期间,凡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变更或者注销的每宗承包地块组织核实。
3、开展根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把根本农田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是中央的明确要求。要把根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有机结合起来,农业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合作,对照已设立永久保护标志的根本农田区块,做好根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向申请人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根底,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标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
(二)试点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8—9月)。
1、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分工责任。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农业、国土资源、财政、水利、林业、司法、信访、民政等相关部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制订方案、申报试点、清查确权、总结验收等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是: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根本农田区块划定,并抽调专门技术人员与农业部门配合搞好农户地块面积、空间位置测定、平面图绘制及空间位置标注工作;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和登记簿的整理、变更、签发、档案等项具体工作;林业部门具体负责耕地与林地之间的四邻位置明确及相关协调等项工作;水利、民政部门具体负责职责内的相关登记等项工作;司法、信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法律政策方面的宣传及其纠纷矛盾问题的协调、调解及处理工作。
2、宣传发动。县、乡、村分级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以社为单位组织农户开展宣传发动,采取推荐的方式推选各户代表,代表家庭全体成员参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3、实施清查。以国土资源局勘测核实的面积情况,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对村社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测量。
4、梳理矛盾。依据清查的农村土地面积,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发现问题,梳理矛盾,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5、审核登记。对清查的情况进一步审核,由专业测绘人员根据相邻关系制作承包地块位置平面图,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地块,暂不进行登记,待争议调处后再进行登记。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
6、总结上报。认真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行验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并将试点工作总结于2023年1月底前上报农业部。
五、试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在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3年促进农业稳定开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假设干意见的具体步骤。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依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只有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到位,才能及时化解当前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矛盾,才能有效抵抗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非法行为,才能进一步稳固农村根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
(二)强化部门责任。农业、财政、国土、林业、信访、司法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职责。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土地勘测情况和根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的勘测、绘制平面图及根本农田入户进证工作。信访部门要全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三)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证厅关于“不得批准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工程,不宜收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所需工作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农户土地承包面积的核定、测绘等费用由县乡财政共同承担。
(四)开展业务培训。相关部门要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农村政策的县、乡干部成立工作组和督导组到乡村社帮助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五)加强检查指导。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催促检查,及时做好情况调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内容总结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