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建设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农村幸福院工程管理方法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农村养老根底设施建设实际,拟选择局部乡(镇)进行开展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支持、村级主办、互助效劳、群众参与〞的原那么,建设农村养老效劳大院。注重与农村居家养老效劳大院、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卫生室、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相结合,有效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效劳设施,增强农村养老效劳功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养老效劳。二、工作目标从2023年起,以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建设试点为引导,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效劳设施建设,力争到2023年全区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到达14个,覆盖全区70﹪的行政村,力争100﹪。逐步拓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以及短期托养等效劳,努力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目标。三、建设单位条件(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调试重视,确保投入一定资金比例;(二)留守老年人、独居老人较多,且居住相对集中;(三)行政村或自然屯有建设积极性并具备一定的根底条件;(四)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建设。四、建设标准和效劳内容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可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改建、扩建、新建、租凭等方式建设,每个农村养老效劳大院的建设面积原那么上不低于200平方米,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确定根本功能区,为老年人提供以下效劳:(一)日间照料室。对日间家里无人照料的自理老人、在农村养老大院提供日常效劳,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看护、学习、娱乐、聊天和文体活动等效劳。(二)医养结合。结合农村卫生所的卫生效劳工程,与农村养老效劳大院有效衔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效劳。(三)配餐、就餐效劳。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就近、上门送餐等效劳。(四)短期托养。对独居、空巢、独立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可根据本人和子女意愿,签订相关协议,入住有托养条件的农村养老大院集中居住,短期托养。五、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月至3月)。深入局部乡(镇)村进行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各乡(镇)要制定建设改造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做好工程选址及相关工作。(二)建设选定阶段(2023年4月)。在调研考察和各乡)(镇)报的根底上选定建设单位。经研究确定,乡村、镇村作为2023年农村养老效劳大院建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