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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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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低收入 群体 住房 安全 保障 工作方案
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平安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保障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平安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那么,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根底上调整优化,连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住房平安保障长效机制,实现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扎实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善住房平安保障措施,加强危改农户档案,切实保障住房平安。2023年全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户,其中义和镇1户、新户镇1户、街道1户、六合街道1户〔详见附件4〕。 〔二〕保障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峻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给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平安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赐予支持。 〔三〕保障方式。依据房屋危急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撤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实施改造。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难等缘由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鼓舞实行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力量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盘活闲置平安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赐予租赁或置换补贴。 〔四〕工作程序。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依据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面积。改造标准为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平安、根本功能齐全。撤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原那么上1至3人户把握在40—60平方米。不得因建房缘由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到达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既有住房不能到达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引导因地制宜选择撤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改造,确保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鼓舞对新建农房、既有住房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水平。在确保房屋根本平安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品质,完善使用功能。鼓舞有条件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筑方式,推动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 〔三〕质量平安管理。依据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方法等文件要求,加强乡村建设相关人员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落实农房平安性鉴定相关技术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平安要求及农夫生活习惯的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本钱改造方式。加强现场巡查、指导,准时觉察问题并催促整改,做好监督验收,确保改造房屋平安。 〔四〕动态监管。住建部门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平安动态监测机制,跟踪住房平安保障状况。患病狂风暴雨、寒潮冰雹等灾难性天气后,第一时间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受损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准时觉察解决住房平安隐患。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在完成改造根底上,对新觉察重点对象住房平安问题要准时建立台账,觉察一户,解决一户,切实保障住房平安。 〔五〕档案管理。加强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健全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身份证明、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等级鉴定表、三方效劳协议、质量平安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监督和鼓励引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根本信息、审查环节等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连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鼓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鼓励作用。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舞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农村住房平安保险〞,减轻自然灾难等影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舞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农户供给贷款支持。 〔二〕明确补助标准。中心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整体纳入中心直达资金范围,省级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2.撤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4.对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节能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4万元。 以上实际费用缺乏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三〕完善支付方式。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原那么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等措施,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根底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需依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准时将资金安排、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动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平安性鉴定、质量平安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支配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给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峻困难户。各部门要合理支配工作,乐观推动实施,统筹做好调配,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大催促检查。区住建部门依据实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察、审计、群众反映等觉察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平安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职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为农户供给技术支持。准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完善工作调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状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各镇街每月3日前汇总报送上个月危房改造进度状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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