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公路局
XX
整治
工作方案
公路局XX县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稳固同建同治和XX县区提质改造成果,创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XX县区正常秩序,树新风,除陋习,全面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新建路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期间的协调管理工作。
(二)组建巡查小组
建立全天候无缝常态化巡查机制,成立6个巡查小组(见附表),对巡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现场处置。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1.严禁车辆乱停乱摆
(1)两轮摩托车一律停至人行道上,车头向外;
(2)小型车辆一律按停车位顺向停放停车位线内,严禁向停车,无停车位路段禁止停车;
(3)大中型车辆在XX县区道路上禁停。
2.严禁非法营运
(1)严禁两轮摩托、三轮摩托非法营运;
(2)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未年检、两轮摩托车加装伞具和其他车辆非法安装棚架等违法行为。
3.严禁违法违规驾驶
(1)严禁占道行驶、逆向行驶;
(2)严禁闯红灯、随意变道、违规调头;
(3)严禁酒驾、无证驾驶、超速超载;
(4)严禁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等行为。
(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市容市貌方面
(1)严禁出店经营,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从事经营或进行商品展(促)销活动;
(2)严禁乱摆设各类落地招牌、广告灯箱,临街违规搭设
各类棚亭(含太阳伞等)、乱拉绳线、乱吊挂物品;
(3)严禁侵占、损坏公共设施;
(4)严禁在XX县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使用扩音设备;
(5)严禁在公共广告栏以外区域违规张贴各类宣传品;
(6)严禁在湘鄂路、长沙路、民族路、朝阳路、新建路、22023国道XX县区段、岳麓大道占道设置夜宵摊点;
(7)严禁占道操办婚丧嫁娶。
2.环境卫生方面
(1)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重点工程施工现场一律要建立冲洗平台;
(2)严禁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3)严禁乱扔乱放建筑垃圾。
(三)治安维稳综合整治
1.社会治安方面
(1)严厉依法打击以抢劫、抢夺、扒窃、诈骗和入室盗窃等“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行为;
(2)严厉依法打击以寻衅滋事、成心伤害、酗酒滋事等为重点的易发性暴力犯罪行为;
(3)严厉依法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依法打击聚众阻碍公务、扰乱社会秩序等各类危害社会治安行为。
2.信访维稳方面
(1)严厉依法打击邀约、串联、集资、聚众上访,缠访、闹访、非访等违法行为;
(2)严厉依法打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非法集聚、长时间滞留等行为;
(3)严厉依法打击煽动、组织、筹划非法集会、非法游行示威等行为;
(4)严厉依法打击采取抬人、抬尸、抬棺及举横幅等非法方式上访或游行示威等行为。
(四)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
1.行人出行方面
(1)严禁闯红灯;
(2)严禁随意穿越道路;
(3)严禁翻越护栏、绿化带。
2.日常行为方面
(1)严禁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乱泼脏水和乱倒垃圾;
(2)严禁随地吐痰,乱贴、乱涂、乱画;
(3)严禁临街晾晒衣被,临街宰杀家禽;
(4)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大力宣传、制定方案(2023年7月1日前)召开XX县区综合大整治行动发动会议,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专抓领导和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依法查处(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里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稳固成果(2023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根底上,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总结,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稳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人员责任。各巡查小组要根据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人,区域划分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二)要依法依规处置。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责任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严禁为查处的违法行为说情、袒护、充当保护伞;严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降低处分标准;严禁组织非法活动煽动闹事。
(三)要强化媒体监督。要加强宣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在县电视台、播送电台、 报、新闻网、县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宣传;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报送给县电视台、播送电台、新闻网、县政府网站,及时给予曝光。
(四)要加大督查通报。局督查室要对综合大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对督查发现白题及时处理,对工作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巡查小组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巡查小组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