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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路
河道
沿线
环境
治理
工作方案
2023年大路河道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重要干线大路、河道专项行动总体目标是实现“两个提升〞,即:消退盲点死角和薄弱环节,提升大路、河道沿线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塑造特色风貌,打造重要节点,提升大路、河道沿线景观效果和城镇品尝;使大路、河道沿线环境状况明显改观,风貌品尝上档升级,促进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确保上级支配部署的贯彻落实,以洁净秀丽的城乡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成功召开。
二、工作内容
〔一〕大路沿线环境治理
治理范围:绵遂高速、望松路、绵盐快速通道、永观路和农村大路沿线环境。
责任区域:依据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绵遂高速大路、绵盐快速通道、望松路、永观路以及乡道大路和农村大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所在村负责组织实施。
治理内容:一是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摆乱卖。对大路沿线的卫生死角和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并落实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对在大路沿线乱摆摊设点、任凭叫卖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维护大路沿线的容貌秩序和正常通行功能。二是撤除乱搭乱建,标准标志标牌。对大路沿线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撤除。依据“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合理设置〞的原那么,对大路沿线各类标志标牌〔含广告牌〕进行标准管理,并开展对城市进出口通道和高速大路沿线广告牌的集中整治行动,撤除非法设置和与四周环境及景观严峻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的广告牌。三是塑造沿线风貌,提升绿化水平。大力开展大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的风貌塑造工作,重点完成绵遂高速、绵盐快速通道沿线和其他县乡农村大路重要节点城乡风貌塑造。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在保证行车平安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大路沿线的绿化美化水平。
〔二〕河道沿线环境治理
治理范围:镇域范围内的江河、水库、塘堰、沟渠、溪流沿线。
责任区域:依据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划分治理责任。镇域内的河道、水库、塘堰、沟渠、溪流的环境治理工作分别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
治理内容:一是清理垃圾,疏掏淤泥。对河道沿线卫生死角进行整治。以水电站、拦河水闸、水坝、涉河桥梁等为重点,集中打捞水面漂移物。抓住渠道岁修、河道断流的时机,抓紧疏浚清淤,解决河道、水库、塘堰、沟渠堵塞、污泥积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二是治理“三乱〞,整修堤坝。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等“三乱〞进行清理,依法严峻 查处严峻阻碍行洪、破坏河势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违法行为。严格河道采砂管理,严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快中小河流、水库、塘堰、沟渠治理,对堤坝进行除险加固,修复水毁工程,提高河渠的防洪和通水力量。三是植绿增绿,打造节点。对河道区段两侧,进行植绿增绿;对渡口、码头和重要河段周边进行风貌塑造,营造亲水环境,改善生态景观。
三、工作步骤
依据市、县统一支配,大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从2023年7月3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前期预备、集中治理、稳固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前期预备阶段。〔2023年7月3日至7月20日〕。依据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抓好对专项行动宣扬发动的同时,分降落实工作任务,建立专项行动推动机制。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7月21日至9月15日〕。依据县上统一部署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面上工作,联动协作,亲热协作,集中进行治理。专项行动要从大路、河道沿线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治理起步,在8月中旬前根本完成治脏、治乱工作任务,并乐观稳妥地推动河道、大路沿线的风貌塑造工作。从8月上旬开头,迎接省、市、县治理办对专项行动推动状况进行的督导检查。
〔三〕稳固提高阶段。〔202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的同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稳固专项治理成效,并对持续推动大路、河道沿线治理作出支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常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各部门推动专项行动状况,将列入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将扣减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分值。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级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对推动专项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亲热协作,统筹推动。各村〔居〕民委员会和政府各责任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加强连接,明晰责任,亲热协作,联动协作,统筹推动,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良好格局。政府将专项行动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同支配、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责任单位、部门也要将所负责的专项行动任务与本部门已担当的治理任务及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有力有序有效推动。
〔三〕强化宣扬,广泛发动。要实行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舆论宣扬。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在播送、电视、报纸开拓专题专栏,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的动态和成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宽敞群众乐观参与,共同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
〔四〕催促检查,严格问责。镇人民政府加强催促检查,推开工作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在省、市、县治理办暗访督查后被通报的,要严格问责。
〔五〕完善制度,保障常态。各村〔居〕民委员会和政府各责任部门在推动专项行动时,要争辩制定加强日常管理的相关政策办理,财力和人力上对开展专项行动赐予必要的保障,努力实现专项治理、常态管理。〔六〕报送状况,畅通信息。各村〔居〕民委员会和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在2023年7月18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报镇治理办;在2023年8月16日前,将集中治理阶段的进展状况报镇治理办;在2023年9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镇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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