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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市
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我市高层建筑存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和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平安管理不到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薄弱、居民用电、用气存在诸多平安隐患等问题,消防平安形势不容乐观。为坚决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孟建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共平安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和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电视 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那么,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根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平安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消防平安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全力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已建高层建筑。
三、治理内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平安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平安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五)电气燃气管理
—2—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违规敷设,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标准,高层建筑老旧电气线路改造。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平安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平安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迫断装置。
4.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标准。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平安措施。
(六)日常消防平安管理
1.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平安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平安制度和消防平安操作规程,消防平安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平安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未定期组织消防平安培训和消防演练。
6.物业效劳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平安防范效劳。
—3—
四、治理阶段及重点措施
综合治理时间从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分五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1.各级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治理工作职责。
2.各级政府发布公告,宣传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方法手段。
3.各县区(含xx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公安、综治、发改、民政、规划建设和住房、安监、电力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统筹推进。
8月25日前,各县区将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2023日)
开展高层建筑根本情况逐一摸排,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制图标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消防平安自查自纠,重点对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进行催促整改。
1.搭建整治工作根底信息平台(8月30日前完成)1.1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对高层建筑消防平安进行综合治理排查,明确摸排要求及说明,配合相关部—4—
门指导基层排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1.2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托消防平安重点单位“户籍化〞系统,配合省公安消防总队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根底信息平台〞,根据分配的账号及时核准录入信息,全面掌握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平安根本情况,适时公布隐患情况和整治进度。
2.摸清高层建筑平安情况(9月2023日前完成)
按照“谁摸排、谁负责、谁录入〞原那么,彻底摸清高层建筑行政审批、群租房、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消防管理以及燃气管线设备等根本情况,按照排查建筑类别,对应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排查表,并同步录入“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根底信息平台〞。
2.1对高层建筑的摸排,由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县区组织业务骨干,逐栋查清建筑消防平安根本情况。
2.2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牵头催促各物业效劳企业对高层建筑逐栋摸排,进行自查。对没有物业效劳管理企业的高层建筑,由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汇总后,由各地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人、定时、定量〞完成摸排。
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高层建筑排查情况,每周四填写上报高层建筑排查情况统计表,适时分类抄告行业部门,催促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摸排情况,建立本行业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按轻重缓急,逐栋制定整改方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2月2023日)
—5—集中时间和精力,突出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设施设备、生命疏散通道及消防平安责任落实四个方面进行重点集中整治。此外,还应从强化监督执法、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7个方面提升整治效果。治理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平安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平安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1.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
1.1新建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公安消防部门严格执行现行标准标准,从严管控外保温材料,鼓励使用内保温材料,催促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绝不允许降低标准、弄虚作假。
1.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对于老旧高层建筑,物业效劳企业牵头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其加强消防平安的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制定科学、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各县区住建部门催促物业效劳企业整改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到达消防平安技术标准;在外墙保温材料未到达防火性能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催促物业效劳企业、业主单位在建筑外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并确保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平安距离;特别是针对外墙剥落、开裂的要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检测,同时催促高层建筑业主、物业效劳企业按期进行整改。
—6—
2.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2.1对疏散楼梯数量缺乏的,由当地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催促业主单位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
2.2在防止建筑火灾竖向蔓延方面,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堆放杂物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责令物业效劳企业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并对杂物清理。
2.3在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对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未设消防设施的,由物业效劳企业牵头,规划建设和住房、消防、燃气、水电等部门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报请政府予以增设,满足根本的消防平安条件;设有消防设施的,催促其严格落实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19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建筑,公安消防部门要催促业主单位或物业效劳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于2023年9月30日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对消防设施损坏的,应责令限期整改修复,确保完好有效,并做好应急联动。
2.4对设有多个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公安消防部门催促其建立可靠、快捷的联系机制,加强协同防控、协同处置能力。
3.畅通平安疏散生命通道。
各县区公安机关组织派出所催促辖区建设单位、物业效劳企业和业主单位,发动广阔业主对高层建筑疏散通道、管道竖井进行清理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确保其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针对疏散
—7—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撤除的,责令其维修安装,确保到达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能有效引导人员平安疏散;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被占用的,责令恢复原有功能。
4.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4.1公安消防部门将高层建筑全面纳入消防平安“户籍化〞管理系统,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应依法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平安管理措施,其中属于超高层建筑的要催促业主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效劳机构开展消防平安评估。
4.2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部门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平安经理人,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平安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每栋高层建筑以单元划分安装高层建筑消防信息公示栏;催促物业企业效劳合同明确相应消防平安责任;对既有高层建筑实施局部施工的,催促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消防管理责任,将施工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独立防火分隔,指定专人监护。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2023年8月25日前要组织全市高层建筑物业效劳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平安知识培训。
4.3其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催促本行业系统内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消防平安。根据XX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物业效劳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8—
5.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公安消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