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燃气平安生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特制定全市燃气行业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成立燃气行业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二、职责分工总的分工原那么。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1.城建科。负责催促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提交平安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督查,催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平安措施;配合城建执法大队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2.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3.各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生产“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的工作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监督检查经营企业执行情况,催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的各项平安生产措施落到实处。4.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省城镇燃气平安检查标准(试行),组织平安管理技术人员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平安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迅速整改到位;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那么,开展用户设施平安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导催促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平安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根据供气合同的约定,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三、检查重点主要检查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平安生产经营条件;重点检查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平安操作规程的健全与落实情况;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救援机制落实情况;经理、站长及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情况;燃气设备、设施、储罐防泄、防爆平安措施和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各项资证取得情况(企业资质证书、压力容器检测合格报告、消防审验合格意见书、防雷检测合格证、燃气充装证等)四、组织实施1.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阶段(6月17日至8月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省城镇燃气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