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全县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各镇(区、街道)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那么,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为核心,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平安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催促行业主管部门尽职履责,促进城乡居民增强消防平安意识,夯实城市消防基层根底,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市消防平安形势持续稳定。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重点1.商场、超市由商务局负责催促指导;2.学校、幼儿园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体育局负责催促指导;3.医疗系统医院由卫生局负责催促指导;4.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系统医院由民政局负责催促指导;5.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博物馆等文物古建筑由文广新局负责催促指导;6.建筑及城建施工工地由住建局负责催促指导;7.星级宾馆、旅游场所由旅游局负责催促指导;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由安监局负责催促指导;第2页共3页2023.物业管理单位由城管局负责催促指导;11.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安监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催促指导;12.城乡消防规划修编由规划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催促指导;1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由住建局、财政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催促指导;14.消防宣传“七进〞和媒体消防公益宣传工作由文广新局和公安消防大队共同负责催促指导;15.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并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负责催促指导;16.属地单位由各镇(区、街道)负责催促指导;17.监察局负责对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检查内容1.单位是否主动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定或落实消防平安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巡查工作,是否认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并记录存档,是否认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员工教育培训(消防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