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产品管理工作方案为提高我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水平,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标准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打造区农产品质量平安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平安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平安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区域化管理工作。用3年时间,到达“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示范区,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平安。二、主要内容(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市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标准、示范区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登记备案管理方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确保农户购置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应,标准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工商、农发、安监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发、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标准用药,科学用药。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催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二)健全质量平安标准化体系。根据产业特点,鼓励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标准(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标准(gap)、良好生产标准(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支持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