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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
评价
工作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式,准确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举措、工作成效的评价,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利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准确评价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高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四度〞(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提升群众对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纪委局部科室主任和纪工委书记(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廉政室主任兼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对各小组的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和反响督查结果。
2.成立10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2-3人,由县纪委机关及纪工委相关人员组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负责一个机动督查小组,对全县各地、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其他九个小组的督查进展情况进行再督查;其他九个小组采取1名副书记带假设干个小组的方式分片负责(详见附件2)。
(二)督查内容
1.部署发动情况。(1)是否层层发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召开发动部署大会;(2)党政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工作,是否亲自在大会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3)是否对班子成员、普通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走访等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宣传走访情况。(1)是否在单位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廉政广告宣传牌和“意见箱〞假设干块(个);(2)县直单位(含其下属单位)、乡镇(场)及其基层站所、村委会是否利用公开栏、宣传栏制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板报,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3)乡镇(场)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如致群众的一封信、公布干部职工联系方式、便民手册等资料);(4)乡镇(场)、村委会是否组织人员深入走访群众,是否挨家挨户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以及本地宣传资料,讲解宣传社会评价工作;(5)县直单位是否组织人员深入走访效劳对象,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讲解宣传社会评价工作;(6)各乡镇(场)、村委会是否组织好干部群众观看廉戏,并积极参加互动;(7)随机抽取干部群众了解是否清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访问 号码、是否清楚答复方式(答复语气要肯定,并直接打分)。
3.收集民情民意情况。(1)是否召集“两代表一委员〞、效劳对象、干部职工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召开干群恳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2)乡镇(场)、村委会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大走访,每周至少一次入户听述,并认真填写“民情日记〞,具体解决了哪些问题;(3)是否及时梳理来自“乡镇(场)、村干部‘民情日记’〞、“意见箱〞、“干群恳谈会〞等渠道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是否建立为民办实事台账;对群众、效劳对象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是否做到二次上门反响。
4.节日廉情情况。(1)是否做到节前提醒,如开会提醒或下发通知等;(2)是否开展节中督查,并填制督查表;(3)是否做到节后公示,张贴节日廉情公示表7天。
5.其他。(1)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是否按照202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表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2)被督查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及建议。
(三)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催促各地、各单位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表的内容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对第一阶段布置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单位领导不重视、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并给予全县通报。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进行再次全面督查,对整改滞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对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社会评价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以坚强的领导、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保障,强部署、促落实、见成效。
1.发动部署到位。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端正认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发动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单位干部职工、辖区群众、单位效劳对象充分知晓并支持。
2.宣传走访到位。县直单位要利用各种载体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广泛发动宣传,组织人员进门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各乡镇(场)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以及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和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承诺办结时限,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民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评价宣传气氛。
3.监督检查到位。县纪委督查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增加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切忌对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不纠正等行为,县纪委将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的督查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内容总结
(1)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
(2)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纪委局部科室主任和纪工委书记(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3)其他九个小组采取1名副书记带假设干个小组的方式分片负责(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