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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组织
换届选举
工作方案
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县委有关部门:
为确保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成功,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万办发[20x]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选出适应村居开展、群众广泛认可的新一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促进村(居)党组织推动开展、效劳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为推进全县新农村和和谐社区建设打下坚实的根底。
二、目标任务
(一)选好配强班子。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公正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村(居)优秀党员选进新一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
(二)推进党内民主。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采取“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全体党员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充分尊重广阔村(居)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今年我县将选择3个行政村开展“公推直选〞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试点工作。
(三)促进农村开展。把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作为发现和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契机,通过换届选举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和和谐社区建设。
三、程序步骤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2023年1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各乡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具体选举方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提出各村(居)党组织成员职数,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2、各乡镇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印发选举文件及资料。
3、各村(居)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本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时,采取上门通知、 联系、书信联络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与党员,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等党员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村(居)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及工作日程安排,要求他们积极参加选举。对因故不能参加推荐和选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进行逐一登记。
(二)候选人产生阶段
1、民主评议。各村(居)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邀请非党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及局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听取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在此根底上对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测评。
2、群众推荐。在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和学习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根底上,组织非党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及局部群众代表,按应选人数无计名等额投票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投票结束后,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党组织班子全体会议根据群众推选结果,按照不低于应选名额的1倍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交党员投票推荐。参加群众推荐的人数不少于30人。党员不参加群众推荐。
3、党员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组织参加会议的党员对照候选人条件,对群众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应选人数无计名等额投票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人选,投票结束后,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党组织班子全体会议根据党员民主推选结果,按照不低于应选名额40%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定。
4、党委审批。乡镇党委在对村(居)党组织提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审核的根底上,按照优化班子结构要求,结合“两推〞情况,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各村(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名单,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村居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还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向村(居)党组织下发批复。
5、候选人公示。乡镇党委对候选人名单批复后,各村(居)党组织及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三)选举阶段
各村(居)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大会选举方法,对党委确定的委员候选人进行充分酝酿、协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必须在中选的委员中产生,如果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选举委员时落选,由乡镇党委在中选委员中重新提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并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进行选举。
(四)公告阶段
1、选举会议结束后,村(居)党组织将会议召开情况、新选举出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得票情况上报乡镇党委(村居党组织书记还须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乡镇党委及时行文批复。
2、乡镇党委批复后,各村(居)进行张榜公告。
3、各乡镇、村(居)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四、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候选人的根本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公认;(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本村(居)建功立业,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懂经济、会管理,具有带头致富和带着群众致富的本领,有能力为群众办事;(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精力为群众办事。原那么上新进班子的成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中专);原班子成员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那么上不留任。
2、关于村(居)党组织人员设置。党员人数在50名以内的,村(居)党组织成员原那么上由3人组成;党员人数在50-100名的,村(居)党组织成员原那么上由5人组成,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村(居)党组织成员原那么上由7人组成。
3、关于党员的参选率问题。推选和选举时,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80%。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观察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无法联系或联系后明确表示放弃推荐或选举权的。各村(居)党组织要进行认真登记审查,在党员大会上逐个说明,由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关于开展“公推直选〞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试点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全县将选择3个行政村开展“公推直选〞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即“由群众直接推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县委组织部将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驻村指导。试点工作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这次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既要对县委负责,又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负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积极引导经“公推差选、跟踪培养〞确定的党员后备干部参与村(居)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切实优化村(居)党组织班子结构。
(二)确保稳定。要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员意识,严肃党内纪律。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那么,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党章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要关心保护并妥善安置好退职和落选的村(居)党组织干部,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三)搞好统筹。乡镇党委要统筹安排好村(居)党组织换届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宣传教育、班子配备、工作推进等方面,将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注重总结。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党委在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专题总结材料。
内容总结
(1)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县委有关部门:
为确保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成功,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万办发[20x]2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群众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组织参加会议的党员对照候选人条件,对群众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应选人数无计名等额投票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人选,投票结束后,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