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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群众路线
政风
行风
建设
工作方案
党的群众路线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住建行业形象,更好的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XX县区委关于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以及局党组关于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结合住建系统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为主题,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抓手,以效率提高、效劳提质、形象提升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外公开承诺、加强社会监督,开展民主测评,提高群众满意率、建立起行为标准、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建设人〞形象;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加快开展、又好又快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教育活动实践办XX县区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成立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余局党组成员和局总工程师、局机关中层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主要负责住建系统各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实行层级管理和“三同时〞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责任岗位。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省“十条〞、市“九条〞、县“十三条〞要求,认真执行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的通知(南住建发【2023】22号)的五条规定,深入开展“转作风、惠民生、促开展〞的政风行风建设主题活动。着力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和整改,切实纠正“庸懒散奢〞不正之风,力争民主测评一次性过关。
(二)确保公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分权、公正、监督〞的原那么,重点围绕证书审批、工程建设、规费收缴、现场检查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合理分解权力,加强监督制约。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即:所有事项都要明确法规依据、明确办事程序、明确时限要求、明确收费依据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公开、标准、廉洁、高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开展政风行风廉洁性评议。紧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实际,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标准行业行为、提升窗口效劳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行业管理效劳质量。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组织明查暗访,面对面评议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评先评优中对末名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大对重点工程的效能监察。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市县委、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尤其是市县确定的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和根底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开展效能督查,开展全程监督和效劳,确保重点工程工程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和保廉,即“三提一保〞。
(五)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结合每月1-2次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将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其中,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为县域经济开展效劳,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增加正能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开展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自2023年3月5日至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5日—3月15日),共2023天时间。本阶段主要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宣传发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监督 :。设立政风行风意见箱。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第二阶段政风行风明查暗访(3月16日—4月15日),共30天时间。本阶段除本单位抓好政风行风专项行动规定动作外,仍要采取措施通过自选动作开展政风行风整顿建设,扎实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机关和窗口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政风行风监督员以暗访的形式深入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企业和效劳对象中进行暗访,帮助查找突出问题。纪检组并及时进行纠正和调查处理。
(三)第三阶段评议整改(4月16日—6月5日),共50天时间。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自查自纠问题,形成评议意见。向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汇报自查自纠情况。各单位在认真落实整改的同时,根据自查自纠XX县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行作风整顿,落实整改措施,撰写整改报告,将整改的情况向群众反响,并上报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备案。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催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第四阶段总结稳固(6月6日—9月30日),共115天时间。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测评内容:
为企业效劳及效劳态度、政务公开情况、依法行政和办事效率情况、政风行风总体评价等内容。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总结,并上报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同时采取“回头看〞的方法,对检查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这次政风行风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开展“转作风、惠民生〞、“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将市县重点工作融入到活动中,并取得明显效果。各项工作做到统筹安排,统分结合,责任明确。
(二)发挥单位主体作用,坚持履行职能职责与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两手抓〞要求,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紧紧围绕2023年市县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开展目标,强化具体措施,层层建立责任制,自觉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之中,做到工作与作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抓政风行风,促进本职工作的良性互动。
(三)紧紧围绕中心开展评议,实行业绩和行风建设“双驱动〞。局机关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坚持以自我评议、自我标准、自我整改为主的原那么,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评议工作是否有效果,一要看业绩是否有新开展,二要看作风是否有明显的转变,群众是否满意。要实现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务必坚持实行业绩与政风行风建设“双驱动〞。
(四)坚持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政风行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但产生的根源在于制度、机制、体制的不完善,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强源头治理,建设长效机制。目前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不正之风蔓延,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厉行节约为突破口,下大力气治标。同时,又要着眼于长远,建立控源的防范机制,致力于治本。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标准行政执法行为。
(五)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岗位承诺制。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那么,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和标准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对应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群众的监督来标准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增加监管工作透明度,创造公开、公平、互相监督的政务环境。积极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岗位承诺制,扎扎实实履行承诺,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情,树立人民公仆好形象。
(六)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凝聚政风行风建设“正能量〞。对外,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实行明查暗访强化他律;对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标准管理,强化自律。坚持他律和自律有机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凝聚“正能量〞,为县域经济开展营造良好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