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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党员
组织关系
集中
排查
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23)x号)和中组部、省组部、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培训班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排查,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标准完善党员档案,妥善处置失去联系党员,从源头上治理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问题,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之中,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主要为:
(1)渔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2)社区人户别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3)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4)公共就业和人才效劳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5)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三、主要任务
1、核查党员信息。以支部为单位,逐人开展"五核查",具体为核查党员名册、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核查党员档案、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效劳"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党员台账和电子信息资料。
2、排摸四类党员情况。同步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参教信教党员排摸,准确掌握相关数据。
3、查找失联党员。采取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查找、网络社交平台查找等多种方式,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做到"三个清楚",即失联人数清楚、失联时间清楚、失联情形清楚。
4、标准组织管理。对排查出的失联党员,区别党员失联原因、本人态度和现实表现等不同情况,视情给予转出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补转组织关系、补办保存组织关系手续、补办停止党籍手续等处理。
5、开展组织处置。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组(2023)5号),严格不合格党员认定程序,深化完善不合格党员处置措施,推动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具体要求。探索与开展党员工作相挂钩的联动机制。
6、健全党员档案。市委组织部将研究制定开展党员全程记实制度,我区也要结合实际进行完善。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此次集中排查,扎实推进党员档案标准化建设,明确标准化标准,做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7、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等相关制度,形成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根据要求,在集中排查中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步骤:集中排摸、联系查找、登记造册、标准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各地要认真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和措施。区级主要抓好面上工作安排:
1、组织学习。深入领会中组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和中组部、省组部及市组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专题培训班相关精神,了解掌握全区面上准备情况。
2、专题培训。区级层面于春节前举办专题培训班,7个镇、街道组织委员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分管领导参加。各镇、街道要提前完成发动部署,在党员春节返乡之际集中开展排查工作。
3、组织指导。各地各单位于2月15日前上报实施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前期部署中碰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4、催促检查。结合阶段工作特点,开展假设干次随机抽查,加强督导。
5、汇总分析。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做好两次汇总分析,其中4月中旬汇总分析全区失联党员总体情况,8月初汇总分析全区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
6、建章立制。在排查工作后期,总结梳理全区党员档案标准化建设、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开展党员全程记实等方面经验,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长效制度。
五、时间进度
1、发动部署阶段(2月底前)。2月5日前,区级层面部署完毕;2月18日前,各镇、街道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层面部署完毕;2月底前,基层党支部层面部署完毕。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可利用春节等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发动部署排查工作。
2、集中排查和标准处置阶段(3月—7月)。3月底前后,开展一次针对失联党员排查进度的工作督查;4月15日前,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汇总整理后报市组部;4月底前,指导开展党员档案"示范达标"行动;5—6月,开展排查工作专项检查;7月,掌握了解标准管理和组织处置情况。
3、总结稳固阶段(8月)。8月初,总结梳理从严管理党员队伍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各地各单位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全区失联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8月5日前,形成我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综合报告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的标准要求,以真实、准确、完整、严肃为原那么,变"在册"找人为"见人听声看视频"找人,做到工作到点、责任到人、进度到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任务。
2、强化工作保障。分级成立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小组,区级层面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科牵头负责,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镇、街道层面及区属有关单位党(工)委要配备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3、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利用公安、人力社保、卫生计生、教育、国资等部门信息资源,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
4、严格把握政策。合理把握工作尺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同时,严明排查工作纪律,排查工作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