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标准全县生育秩序,维护党和国家方案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和持久性,进一步稳固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效果,为“突破x〞提供良好的人口保障,现就开展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假设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2223]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打击处理、公开曝光、建章立制等各种手段,严厉查处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行为,有效整顿和标准全县生育秩序,打造和谐有序、合法生育、依法治育的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环境。二、工作重点(一)清理党员干部职工生育行为。对全县范围的党员、干部、职工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生育行为进行一次清理,重点是2022年以来二胎审批、二胎生育情况,以及违法生育者的党纪政纪处分、节育措施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情况。(二)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调查取证、核实违法生育情况,核实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对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生育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严格做到党纪政纪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节育措施三到位。三、实施步骤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2223年6月2023日至202223年9月2023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23年6月2023日—6月20日)召开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员干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各镇、开发区XX县区各单位要加强人口和方案生育的法制教育,广泛宣传人口和方案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及要求,为全面加强专项治理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23年6月21日—7月20日)各镇、开发区XX县区各单位要以方案生育日常管理资料为根底,对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生育行为进行逐一登记核查,确保做到违法生育对象不错登、不漏登,并将自查结果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后,上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内容包括生育时间、地点、胎次,违法生育者社会抚养费已征金额、党纪政纪处分、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照顾再生育的必须提供县人口计生部门核发的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与县人口计生部门签订分期缴款方案。(三)督查整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