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停建煤矿恢复工作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黔南自治州煤矿关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3)158号)文件要求,我县局部建设煤矿于2023年6月中旬停止建设至今。现根据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会议纪要((2023)第2023次和(2023)第1次总11次)精神,同意我县有关煤矿恢复建设。为切实抓好煤矿复建工作,确保建设平安,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县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建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二、恢复建设的煤矿名单根据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23)第2023次和(2023)第1次总11次)精神,我县长田乡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烂坝画眉冲煤矿、三都镇紫马冲煤矿、断杉镇昱城煤矿、鸭绒煤矿等6家煤矿经瓦斯等级鉴定批复为非高瓦斯和非煤与瓦斯突出的停建矿井,可以恢复建设。王佑煤矿和芦山煤矿待进行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后,按程序恢复建设;甲烈煤矿原已批复为试运转煤矿,但因其平安专篇变更后未获批复,该矿原那么上只能安装设备、抽排水和维修巷道,不得开拓巷道和进行生产,待获得专篇批复前方可恢复建设。三、煤矿复建工作验收时间根据我县停建煤矿实际情况,恢复建设验收时间从2023年2月25日开始,至2023年3月25日结束。四、煤矿恢复建设程序1、按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精神,由煤矿向县复建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申请重点表达业主自愿,并经实际控股人签字,属地乡(镇)政府签字盖章后报县复建小组。2、复建小组收到申请后,到矿进行初步审查验收。初步审查验收内容:①煤矿复建组织机构成立情况;②矿级管理人员到位和分工情况;③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④隐患排查平安第2页共4页措施准备情况等内容。初步审查验收合格后现场开锁,矿方即可按照隐患排查平安措施要求入井进行隐患排查工作。3、煤矿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报复建小组备案,同时煤矿根据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报复建小组进行验收,经复建小组验收合格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两次验收不合格,取消复建资格。4、县政府批复同意复工建设后,煤矿进行复工建设。五、工作要求1、各煤矿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方案,按方案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煤矿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复建前的准备工作,制定复建整顿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做好复建前隐患排查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