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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稳定就业局势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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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 稳定 就业 局势 工作方案
企业稳定就业局势工作方案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23)8号)和关于实施“五缓四降三补〞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23)16号)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见到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帮企业、保就业、保稳定〞这条主线,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缓、降、补〞等综合措施,积极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我市就业局势。 二、主要措施 全市采取“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一)五缓。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半年五项社会保险费。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在2023年之内,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6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费。核准缓缴期间,单位应缴纳局部,应继续按月申报,个人应缴纳局部仍由企业按月代扣代缴,存入个人账户。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缓缴期间企业有能力缴费的,可以提前结束缓缴期,按规定正常缴费。 (二)二降。在2023年度内降低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在2023年内,我市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6.5%降低到5%,降幅为2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存入个人帐户;生育保险费率由现行的0.8%降低到0.4%,降幅为50%。以上两项保险费率降低期限为12个月,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此规定适用于各类缴费单位和个人。 (三)一补。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企业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鼓励困难企业大力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困难企业为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而组织职工在岗培训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补贴费额度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原那么上按参保人员总量的5%左右确定总体培训规模,制定在岗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同时,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对于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困难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困难企业范围的界定、认定程序 (一)困难企业范围的界定。“困难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3年6月底以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2、2023年7月1日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造成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符合以下情形,恢复有望的:(1)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被政府责令停产、关闭的;(2)2023年下半年与上年同期相比,经济效益大幅下滑,资金周转紧张,工资支付压力大,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 3、2023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裁员或少量裁员且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 此外,解决一定数量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扶持的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经上述程序认定后也可享受困难企业的优惠政策。 (二)困难企业认定程序。困难企业认定,由企业填写XX省应对金融危机困难企业认定表(见附件),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文本等有关资料,经企业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后(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报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驻地省属以上困难企业的认定,由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劳动保障厅会省财政部门认定。 四、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及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程序 (一)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程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填写XX省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审批表,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当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劳动保障厅,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统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困难企业申请就业资金培训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为稳定就业岗位进行职工培训,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填写XX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审批表,并附组织在岗人员培训花名册;企业支付培训费用的证明及培训机构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考勤表、试卷及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经财政部门复核,将补助费用拨付给企业。 五、推进原那么与步骤 (一)统筹缓补,降费先行。各县(区、市)要统筹考虑,认真贯彻落实“五缓、二降、一补〞等综合政策措施的实施,原那么上按照“降费先行、困难认定、统筹缓补、方案实施、有序推进〞的根本格局来把握。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一律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下达之前,已按2023年费率征缴的,要按新的费率重新核定应缴金额。 (二)缓大补小,方案实施。为使本方案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效力最大化,各县(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可重点采取缓大补小的方法,即对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受影响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主要实施缓缴政策,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劳动密集型中小困难企业主要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管理根底好、职工培训经费投入较多的困难企业可实施培训补贴。各县(区、市)要在合理确定就业资金培训补贴规模的根底上,编制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有步骤、有方案地推进实施。 (三)分批实施,限时办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本着条件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原那么,及时对企业的申请进行研究、上报、批复。在所需资料齐全的条件下,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核审批手续,2月中旬要完成第一批困难企业的审批工作。 六、组织领导及其职能 为了加强对实施“五缓二降一补〞政策措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局成立由局长杨玉任组长、各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规划劳资科、局机关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培训科、社保一科、社保二科、养老保险中心、医疗保险中心、失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任成员的“五缓二降一补〞政策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相关处室和经办机构人员组成,日常工作由规划劳资科牵头负责。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认定市属和各县(区、市)属困难企业;审批市属和各县(区、市)属企业向市级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并会签市财政局,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批准;审批市属和各县(区、市)属企业申请就业资金培训补贴,与市财政局会签后下达;对各县(区、市)上报的缓缴企业名单,与市财政局会签后,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批准。 各县(区、市)要加强对实施“五缓二降一补〞政策措施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本县(区、市)范围内“五缓二降一补〞审核报批工作,并及时报市。 与此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建立健全就业监测旬报告制度。按照关于建立全省劳动力供求状况监测和重点联系制度的紧急通知(晋劳社厅发(2023)125号)要求,通过建立困难企业台账、定期监测、登门入户访问等措施,全面、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变化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等情况,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及时跟踪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按旬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监测数据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率,为适时调整进一步政策措施,稳定就业局势提供科学依据。 内容总结 (1)企业稳定就业局势工作方案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23)8号)和关于实施“五缓四降三补〞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23)16号)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见到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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