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企业环保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突出污染减排中心任务,以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重点排污企业、放射源专项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保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保障。二、整治重点和要求(一)、深入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督察一是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重点检查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工程,坚决防止出现新的环境违法建设问题。但凡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不标准、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工程等问题整改不力,造成饮用水平安受到影响的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解决。二是按照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调试,投入运行,形成减排能力。(二)、集中开展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围绕出境断面水质考核工作,建立重要支流监管责任制度。加强对松花江干流与饮马河、伊通河重要支流水质状况调查及排污企业的监管,对排污企业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查明并分析造成流域污染的原因。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危及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要采取停产整治、挂牌督办、行政处分等措施,严厉打击并全程跟踪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治任务,仍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要保证做到检查一家,查处一家,消灭超标排污企业,确保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第2页共4页(三)、严厉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水泥、化工、造纸、电镀、酿造、农产品加工等污染较重的建设工程。对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企业及已建成投产,但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四)、加强对重点放射源平安监管对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以及移动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办理辐射平安许可证的三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存在平安隐患的三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工作现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