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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口
信息管理
工作方案
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方案
为高标准完成我县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根据x市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x市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沈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发(20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严格按照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人口信息系统标准要求,坚持以全面推进我县人口信息化建设为主线,以促进人口和方案生育各项事业开展为前提,通过建立人口信息数据库,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综合决策和综合效劳水平,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开展和可持续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
1.坚持宜细不宜粗的原那么。信息采集的前提需要准确无误,所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严禁凭借个人印象填写采集表,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
2.坚持注重实效的原那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工作中要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那么。对情况清楚的户信息,可采取先填写,后入户核对的方法;对情况不清楚的可直接入户采集;对户在人不在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户籍信息资料和人口计生部门育龄妇女台账信息有效填写。
3.坚持资源共享的原那么。本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要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通过有效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如户口登记、人口出生、婴儿卡介苗名单、婚姻登记等信息资源都可以有效利用。
二、工作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信息采集
1.采集对象。采集对象为XX县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常住人口和在外省、市或国外暂住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包括我县的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等集体户口人员;手持证人员;因婚嫁原因男、女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我县居民区居住的现役军人及家属;在我县常住或有常住趋势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采集方法。以县、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人口进行入户调查,并以户为单位填写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表(以下简称“数据采集表〞)。
3.采集内容。详见数据采集表。填写要求见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手册。
(二)信息录入
1.信息审核。区域内信息采集结束后或信息采集到一定阶段时,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数据采集表进行质量审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对数据采集表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2.信息录入。数据采集表的信息录入由乡(镇)负责,信息录入按户籍人口进行。夫妻不在同一户籍地的,信息录入由女方户籍地负责。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进行审查,然后由乡(镇)负责将信息上传至省人口计生委。
3.信息交换。数据采集时,采集对象的常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乡(镇)但在我县的,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数据采集表的交换;采集对象的常住地与户籍地不同在我县的,由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负责数据采集表的交换。数据采集表进行交换时要填写交接清单。
(三)系统维护
1.数据采集表的保管。为防止数据采集表丧失,原始的数据采集表要以村(社区)、中心户为单位进行装订,装订后再进行录入。录入结束后,数据采集表要由乡(镇)妥善保管。装订后的数据采集表不得随意拆分,也不随人员的迁移、流动而拆分。
2.计算机平安与维护。县人口与方案生育局将统一确定一个计算机维护地点,负责乡(镇)的计算机维护。各乡(镇)不得到非指定地点修理计算机。
3.信息变更。村民(居)委员会主要负责辖区内育龄妇女怀孕、生育、避孕、节育等信息变更及流动人口信息变动,填写信息变更单,每月上报乡(镇)。乡(镇)计生办主要负责人口迁移、注销、机械变动等信息变更,信息变更依据来源于同级公安部门。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主要负责收集同级民政部门婚姻变动人员信息,由乡(镇)进行信息变更。
4.平安保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数据采集表的个人信息向外界公开;各乡(镇)要由专人、专机负责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注意计算机的平安与维护,防止资料的丧失及泄密;要指定专人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的平安性。
5.系统效劳。各乡(镇)要依据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生育登记单、生育指标审批、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对无信息数据的应先建立再办理。
三、实施步骤
我县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年1至2月)
各乡(镇)要按照工作分工及经费使用情况提前做好经费的预算并列入财政预算,做好辖区内总人口及居住状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好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安排部署。
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是单纯的方案生育的信息管理,而是全员人口的全面的系统的信息管理。因此,应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等部门的工作与活动结合起来。
(二)业务培训阶段(20x年3至4月)
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负责各乡(镇)信息调查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数据采集表填写及调查要求。
信息调查员的配备原那么上每200户配备1-2人,信息调查时两个人组成一组。信息调查人员要选择年龄适宜、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有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的人员。同时,为保证今后信息变更及时、准确,信息调查员确定后不要轻易变换。
(三)信息采集阶段(20x年3至5月)
1.摸清底数。填写村(社区)管辖范围内行政区划分布情况调查表、辖区内总人口摸底调查情况统计表。各乡(镇)将摸底调查数据汇总后上报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
2.宣传发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任务量之大可与一次人口普查相比,当前,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对于有关调查心存疑虑,调查过程中不配合现象将会发生。因此,要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争取广阔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3.入户调查。依据行政区划内逐户调查的原那么,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数据采集表设定的工程逐项填写,做到不漏项。
4.工程核查。调查结束后要按照代码手册填写代码,审核工程的逻辑关系,并组织人员对调查内容进行质量抽查。
(四)信息录入阶段(20x年4至6月)
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数据采集表进行录入,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将对调查及录入质量进行检查,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要对调查和录入情况进行质量抽查。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做好此项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区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盖艳风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局长李富华担任,成员由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副局长常连山、县财政局副局长陈宝良、县民政局副局长杨爱萍、县公安局副局长任青山、县卫生局副局长曲威及各乡(镇)政府分管副乡(镇)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负责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录入的日常工作。
县人口与方案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县内相关部门,做到信息资源共享;落实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硬件设施配备及信息采集所需经费;组织人员完本钱区内数据采集表的填写、信息的录入和后期系统的维护工作。
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委员会。负责做好全县被调查对象的宣传发动和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信息采集和录入的指导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整合人口信息资源,确保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县财政局。负责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需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配备及信息采集所需经费的落实。
县民政局。负责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有关婚姻变动人员的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现有户籍人口的根本信息资料;负责提供登记常住人口、户口迁移变动、机械变动、销户、办理流动人口居住情况等信息。
县卫生局。负责向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人员的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要切实履职尽责。各乡(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到“亲自跑、亲自谈、亲自研究问题〞,随时了解本单位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进度,随时解决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县人口和计生工作要紧紧依靠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工作,各乡(镇)要建立一个长效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随时为各级领导决策和我县经济社会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要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各乡(镇)要保证本次数据采集录入质量,保证信息录入按时完成。各乡(镇)要及时上报信息采集情况和录入情况。
(四)要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将应用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列支应包括维持系统正常运转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配备,调查员培训费、务工费,被调查对象的务工费及宣传费用等。要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能因为经费问题影响数据采集和信息录入。
(五)要确保硬件配置到位。辽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根底信息管理〞、“优质效劳〞、“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五个模块。该系统可直接完成国家、XX省规定的统计报表汇总与分析,可为生殖健康检查、奖励扶助对象确定、办理生育手续等提供根底信息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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