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23)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效劳组织。(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2223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23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二、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此次专项治理工作202223年6月1日起至202223年11月30日根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四个阶段:(一)发动部署阶段(202223年6月1日至202223年6月第2页共6页2023日)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成立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等工作。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23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按“填报说明〞的规定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自查面必须到达20230%。为保证自查效果,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XX县区直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催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