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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水污染
防治
工作方案
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学物质造成水的使用价值降低或丧失,污染环境的水。污水中的酸、碱、氧化剂,以及铜、镉、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机毒物,会毒死水生生物,影响饮用水源、风景区景观。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水十条),统筹推进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实施绿色化永续开展战略,开创我镇生态文明新时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和xx省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突出“绿色水网〞特色,坚持“水系入手、截污为先、方式多样、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阶段科学规划与精细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水环境管理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深入实施“河长制〞、“涌长制〞,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推进全镇治水行动。
(二)主要原那么
1、质量主线、全面落实。以水质目标管理为主线,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确定流域、饮用水水源、城市水体、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明确我镇实施水十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在保护中开展,在开展中保护〞,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的刚性约束,构筑生态控制红线,根据环境功能实施差异化政策,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开展。
2、突出特色、精准治污。突出市“绿色水网〞特色,按照“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推行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以水质改善为根本,以水系治理和水网贯穿为纽带,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任务和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科学规划,以水质达标倒逼整治任务,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管理,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将水污染治理与流域综合开发、产业转型升级与水乡文化传承相结合,多措并举提高治理实效。
3、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经济社会开展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示范作用,积极吸收和运用国内外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新成果、新经验、新举措,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形成一整套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制体制,促进我镇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4、上下结合、部门联动。严格按照水十条的职责分工,建立环境共治、生态共保的水污染防治区域协调和综合整治机制,形成协同工作新格局;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5、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把公众参与作为编制工作方案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广泛听取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公布工作方案编制和实施的进展情况,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
(三)总体目标
1、外江河流目标
至2023年,中堂水道稳定到达Ⅲ类水质,倒运海水道、赤滘口河水质保持或到达水质Ⅳ类水质,洪屋涡水道到达Ⅴ类水质。
至2023年底,中堂水道、倒运海水道、稳定保持Ⅱ类水质,赤滘口河、洪屋涡水道到达Ⅲ类水质。
2、内江河流目标
到2023年底,完成重点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消除黑臭现象,水质根本到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到2023年底,完成辖区内90%以上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水质稳定到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到2030年,完成辖区所有河涌整治,整治后的内河涌水质稳定到达地表水Ⅳ类标准。
二、防治任务与主攻方向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全镇要全面、持续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2、专项整治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继续推进全镇范围内造纸、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制革等行业专项治理和污染企业退出工作。(环保分局牵头,经贸办协助)
3、实施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2023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经贸办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4、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强化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投运。(水务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要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xx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22)的较严值。到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到达95%以上。(水务中心、环保分局牵头)
6、切实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全面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列出清单一律予以取缔,并建立长效机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3年底前到达20230%。(环保分局牵头,城管分局、公用中心、农林水务办、交警大队协助)
7、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实现外运燃烧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达20230%。(公用中心牵头,环保分局协助)
8、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根据全镇范围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继续落实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严防畜禽养殖业反弹回潮。(农林水务办、环保分局牵头)
9、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标准,新建高标准农田要到达相关环保要求。(农林水务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协助)
202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广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制定政策鼓励使用人畜粪便等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粗放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农林水务办牵头,各部门参与)
1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城管分局、公用中心牵头,水务中心、环保分局协助)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开展情况,制定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经贸办牵头,统计办、环保分局协助)
2、严格环境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辖区内环境准入条件,全面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加快调整开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3年,组织完成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保分局牵头,水务中心、经贸办协助)
3、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开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工程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继续抓好重污染行业的整治,依法关停达不到原地保存条件又拒不进入定点园区的重污染企业。(经贸办、环保分局牵头,商务办协助)
4、积极保护生态空间。根据市划定蓝线管理范围,在全镇范围内保存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应制定整改恢复方案,新建工程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于2023年前退出。(国土分局、水务中心牵头,城建办、规划所、环保分局协助)
5、开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强化节水减排的刚性约束,积极引导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效劳业开展。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循环开展,鼓励高耗水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着力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建设。依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经贸办牵头,商务办、环保分局协助)
6、促进再生水利用。进一步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已建工程,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23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环保分局、城建办、水务中心、公用中心协助)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工程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工程的布局,应充分考虑我镇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到达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以及水质严重超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工程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方案用水管理。要对自备水源情况进行排查执法,严禁私自取水用于生产和商业用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用水效率要到达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2023年底前,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和动态数据库。(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城建办、农林水务办协助)
2、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标准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产或商用水井,一律予以关闭。2023年底前,初步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水务中心、国土分局牵头,经贸办、农林水务办协助)
3、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包括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等用水效率指标的评估体系。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根据国家部署实施用水效率标识。(水务中心牵头,经贸办协助)
4、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3年,电力、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电镀等高耗水行业到达先进定额标准。对上述行业开展排查,于2023年底前列出未达标企业清单并提出整改方案。(经贸办牵头,水务中心、城建办协助)
5、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于2023年6月底前制定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方案。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3年,全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3年,控制在2023%以内。(水务中心牵头,经贸